平湖市统计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1-01-19 18:58
  •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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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平湖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及省、嘉兴市、平湖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工作机制,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2010年度主要工作概况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确定了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本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两位人员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及时制定《平湖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包括公开内容、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三大方面。其中获取方式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当面申请三种。

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信息录入工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和信息录入工作作为提高政务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来抓。,全市召开动员大会后,我局着手开展目录和指南编制等工作。,我局基本完成了相关准备工作,并开始录入本单位2007年以来产生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条例》正式实施后,又逐步梳理录入2003年以来产生和保存的政府信息。

4、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根据《平湖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申请的对象、方式、条件以及本局工作职责、办理流程、时限、责任追究等。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专门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一栏,并附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还提供了相对人提交网上申请的窗口,从而方便公众提起申请。我局有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5、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为切实加强监督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本单位工作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等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892条,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551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政策文件及工作信息,包括2010年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相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及重要政务活动等信息共429条,累计为1526条;二是机构及人事管理,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工作分工、内设科室、人事任免等信息,2010年新增1条,累计为22条;三是计划总结,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信息,2010年新增5条,累计为12条;四是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包括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统计调查项目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行政处罚等,2010年新增1条,累计为13条,;五是统计数据,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分析报告、统计信息快报、统计月度数据等,2010年新增71条,累计为141条;六是其他信息,包括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政务工作信息等,2010年共385条,累计为837条。

22010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局不予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都不收费。

4、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2011年工作措施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看,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逐步朝规范化方向发展。但是,此项工作离上级要求和公众愿望尚有一定差距,尚存在需完善之处。2011年我局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我局将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抓好实施细则的制定和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进一步在单位内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和其他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局面。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核把关工作,除涉及秘密、隐私等应当保密的信息之外,将均予以公开。另外,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和督查评议制度,使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抓工作推进,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工作原则,我局进一步做好本单位2003年以来产生或保存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录入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特别加紧抓好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录入,并防止只重形式不重实效的现象出现。进一步规范公开格式,对相关行政事项的办事依据及办理条件、办事流程等逐一规范填写,并在信息输入过程中对照设置的相应栏目认真归类,防止和减少"张冠李戴"现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意识,在新信息产生后及时录入平台,需要更新的应当及时更新。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和规范办理流程,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认真加以梳理汇总,并录入到本单位的公开平台中,供群众浏览查询和提起申请。

3、抓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 严格按照《办法》和《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受理公众举报、投诉,不断强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并积极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平湖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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