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平湖市供电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1-01-23 19:47
  • 信息来源: 平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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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开平湖市供电局2010年信息公开报告,该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方面内容组成。统计数据时限截止为2010年12月31日。平湖市供电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将在平湖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湖市供电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东路352-396号;邮编:314200;电话:85113011;电子邮箱:gongdianju@pinghu.gov.cn)。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推进电力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电力服务行政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公众了解电力、认识电力和宣传电力,进一步促进和推进电力服务工作科学发展。为提高认识,我局紧紧抓住国家颁布《条例》的契机,通过以会代训、自学、上网参加考试等形式,加强《条例》的培训和宣传。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局电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情况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我局认真编制了《平湖市供电局信息公开指南》,就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作了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了说明。我局还就信息公开的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编制了《平湖市供电局信息公开内容目录》。 (三)以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由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采集初稿,负责人初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后,由局办公室负责上报至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25条,占总数的5.85%;政策文件39条,占总数的9.13%;工作信息276条,占总数的64.63%;公共信息74条,占总数的17.33%;规划统计10条,占总数的2.34%;人事管理3条,占总数的0.7%。建立了解民情民意民生、倾听群众呼声的便捷通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0件,群众投诉0件,建议0件;网上受理群众来件0件。 四、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全局未发生一起针对本单位或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需不断加强。为此,我局将继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结合电力工作实际,以电监会信息公开工作测评为契机,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四、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互联网网站的内容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务门户网站政策宣传、信息披露的作用。同时,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利用互联网、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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