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平湖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2-01-17 18:09
  • 信息来源: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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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嘉兴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的要求,特公布2011年度平湖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湖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中心2号楼;邮编:314200;电话:8506150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我局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提高服务效率,我局积极利用多种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网站功能。利用网络及时快速的特点,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使公众能方便快捷地了解我市的最新环保动态。2011年度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环保动态信息500余条,主要内容涉及环保工作动态、建设项目审批公告、生态建设、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多个方面。同时我局门户网站还设置了“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专栏,使企业和公众能及时了解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办事程序的调整和变化。为增加与公众的互动,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置了局长信箱,并开通了平湖环保官方微博,在地方性论坛上行实名注册了官方ID,方便公众在网上咨询的各类环境问题及对环境违法情况进行投诉举报,2011年我局共受理网上咨询及投诉70多件。二是注重面对面的信息公开和传递。我局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座谈会等,及时向公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开展了“六·五国际环境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政策的解读和传递,积极帮助公众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同时,成立了平湖市生态文明宣讲团,宣讲团结合“五进”,深入农村、企业、学校、街道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态环保主题宣讲活动,坚持活动的经常化和持续性开展,共进行宣讲50余次。其中2011年度,宣讲次数为18次,宣讲对象近2000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未涉及不予公开的内容,也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较短,与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技术、手段、时效性及信息公开的质量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创新。因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应对信息公开后的投诉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2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增强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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