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592/2012-1918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文旅局
- 成文日期
- 2012-01-27
平湖市文广新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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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文广新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08〕20号)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文体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加强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自2008年初即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经办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文体系统信息工作会议,同时强化信息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狠抓信息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需要及时发布重大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必要的经费,改善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图书馆一层大厅专门设立了1个公共查阅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对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通过“中国·平湖”网站予以发布,在网上公布了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信息公开的方式、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各类信息,在网上公布并及时更新工作动态。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8条, 累计公开3476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累计公开24条,政策文件类累信息计公开44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累计公开13条,工作信息类信息累计公开2967条,人事管理类信息累计公开1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累计公开1条,行政审批类信息累计公开10条。 2.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3.对不能公开的内容坚决不予公开。我局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影响党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文化执法活动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均不予公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在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公开的全面性、创新性及有效性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下一步将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的“阳光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在信息的时效性、便捷性、全面性上下功夫;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文化信息网”的优势,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本系统网站相融合,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时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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