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信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2-02-20 19:15
  • 信息来源: 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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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信访局(市长电话受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全市信访和市长电话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访和市长电话工作信息,通过此项工作增强了市民对信访和市长电话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公信度和行政效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2011 年,市信访局(市长电话受理中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经办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局工作人员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业务特点参与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提供需公开的相关资料,经办人员按信息公开的要求对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对拟发布的信息由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后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质量。每月对信息公开的条数、内容和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进行分析,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通过日常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为做好此项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二、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 年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布信息111条,其中包括:更新综合政务信息62条,统计数据信息30条,政务活动信息17条,计划总结信息1条,本级文件信息1条。同时重视资源整合,结合平湖政府网市长电话受理中心互动专栏http://www.pinghu.gov.cn:8000/ph12345ww/appellate/appellate_notice.jsp设置的"来电反馈""来信反馈"等栏目,主动公布市民来电来信反映事项调处反馈191件,做到需公开的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22011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同时,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依法不予公开。

3、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不足及下步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工作进展顺利,但也有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较为单一、部分栏目信息量偏少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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