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新居民事务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2-03-01 19:18
  • 信息来源: 市新居民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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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促进融合,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领导重视,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市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市领导还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将新居民服务管理和居住证制度改革工作列为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年的六大专项行动之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居民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为今后全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各镇、街道自觉把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了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了经费保障措施,新居民事务所、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进一步夯实了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基础。

(二)强化培训,信息质量得到提高。联合公安、计生等部门对全体协管员开展了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居民基础信息采集和登记办证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新居民基础信息“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工作目标。开展每月一次的抽查考核、通报工作,全年新居民登记发证率达95%,人户一致率达90%,基础信息采集完整率均达95%,新居民“人走注销”率达95%,《浙江省居住证》办证率达10.59%,达到了上级考核要求。截至2011年底,我市登记在册新居民总数26.01万人(不含乍浦),实际持证24.52万人,其中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1.88万人、《浙江省居住证》2.64万人。

(三)把握重点,动态管理不断完善。深化“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措施,积极提升新居民动态居住出租房屋社会化管理水平。以出租房东、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为重点,广泛开展《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他们主动报送新居民基础信息的意识和责任。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出租房近3.7万户、12万间,居住19.3万人。加大办证、查证力度,做到随时掌握新居民流入流出情况,及时变更居住证信息,把无正当职业、经常变更居住地址、逃避临时居住登记和有违法犯罪前科的外来人口列为重点管控对象,落实管控措施,实时掌握流动轨迹和活动状态。2011年,通过新居民基础信息排查和登记办证工作,协同公安部门共破获刑事案件202起,查处治安案件312起,抓获外来人口刑事作案人员317人,查获网上逃犯23名,有力地打击了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托“综治进民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企业在新居民服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和责任。规划建设部门与各建筑企业签订责任书,推行新居民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主动上报新居民花名册和工资清单,既摸清了新居民职工人数,也保障了他们的权益。

(四)协作配合,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各职能部门不断加大公共服务的推进力度。着力构建新居民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新机制。全年,协管员通报并得到计生部门确认的新居民育龄妇女怀孕信息有1800余例,为850余例新居民育龄妇女免费报销四项手术费12万余元;免费查孕查环查病服务3万余人次。同时,以钟埭街道新居民事务所计生窗口为创建单位,积极开展新居民计划生育服务示范窗口建设。以实施“卫生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城市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项目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新居民孕产妇保健服务,保障母婴安全。2011年,在本地分娩的新居民产妇有2664人,住院分娩率99.62%,为2520名产妇建立了围产保健册。共为4.5万多人次新居民儿童进行了一类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达99.18%,完成加强免疫5805人次,接种率99.13%。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方针,将新居民子女教育纳入教育总体规划、同步落实。2011学年,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新居民子女总数为13252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人数为10825人,占81.69%。加强对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办学指导,全面实行“完小化”委托管理制度和公办学校结对帮扶等制度,稳步提升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质量。大力推行集中居住、集中管理的“双集中”模式,我市新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切实改善。到2011年底,已建成新居民职工公寓、集体宿舍等353处,总建筑面积56.38万平方米(其中2011年新建各类职工公寓1.34万平方米),居住人员近10万人。市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36场,推出岗位3.63万个,达成就业意向8885人,组织4020名新居民参加各类技能培训,为广大新居民提供了规范有序的就业平台。劳动保障局、规划建设局、司法局等部门针对欠薪等违法行为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全市解决劳资纠纷累计405起,为1620多名职工追回工资620余万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

(五)关心关爱,融合氛围日益浓厚。建立新居民参政议事制度,成立新居民议事委员会的基础上,2011年又成立了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从而在制度上确立了新居民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途径,拓宽了新居民社会参与的渠道。11名新居民党员代表参加了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在年初召开的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政协市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分别有3名新居民人大代表、12名新居民政协委员参加了大会,各镇、街道人代会也邀请了新居民代表旁听。深化新居民党员服务管理,全市423名新居民党员的基本信息都进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台账,296名在非公企业务工的新居民党员全部转入所在单位党组织。我市充分发挥新居民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新居民党员在思想意识上争先、在本职岗位上争先、在以新带新上争先、在社会服务上争优,既树立了新居民党员新形象,又凝聚了新居民群体。去年七一前夕,安徽淮南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驻新仓镇流动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新居民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与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新居民法制宣传、平安综治宣传、科普宣传、文明出行劝导、关爱“流动花朵”等活动中,受到社会关注和人们的好评。市总工会在全市非公企业中推出了“1+1”职工互助金,建立和完善贫困职工救助机制,10余万职工参加了职工互助金,其中新居民职工占80%。市人口计生局走访慰问困难家庭21户,发放慰问金9700元,市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共187起,其中涉及新居民的占到了70%。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类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司法、公安等部门举办法制宣传培训班15场,广场宣传咨询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册,发放法律书籍800册。根据去年政协提案,市新居民事务局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协调解决了我市春运期间火车票购票点安全设置问题,极大地改善了新居民购票环境。积极组织新居民参加嘉兴市新居民书法、绘画、征文比赛和文艺汇演,并取得了较好成绩,组织新居民参加西瓜灯文化节“游东湖、赏瓜灯”活动,组织华城集团公司70多名新居民职工参加全市“七一红歌会”。市文广新局通过“建团队、搭平台、送文化”的形式,为新居民营造了良好的文化娱乐环境。同时,党团、工会、妇联等组织也举办了各类活动,为新居民提供了良好的文化娱乐环境,多层次满足了新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了他们的文明素养和道德素质。积极组织开展了第一届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举行了简朴而隆重的颁奖典礼,刘国华、刘香丽等10位优秀新居民获得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充分展示了平湖新居民的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广大新居民向先进学习,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增强新居民对“第二故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努力营造本地居民与新居民互尊互爱、融洽和谐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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