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平湖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2-03-20 19:30
  • 信息来源: 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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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平湖市档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措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概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起至止。(平湖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市档案局目录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湖市档案局办公室,电话:0573-85061371。)

一、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为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局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并确定新闻发言人和信息报送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组织全局人员多渠道学习《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平湖市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切实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大家认为,抓好此项工作是惠民利民的一件大事,结合档案工作的开展,应多公开一些涉及上级政策、民生档案等信息,更好地服务公众,服务发展。

(三)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继续指导好镇(街道)、社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档案查阅点的同时,在档案新馆门厅和查档大厅分别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查阅和电脑显示屏,并做好平湖档案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增加,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和开放档案,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为广大老百姓服务。

(四)监督措施进一步强化。为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狠抓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建立了查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违诺责任追究制,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并展开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设立了投诉电话、举报邮箱,随时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概况

至2011年,平湖市档案局通过平湖党政信息网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311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2条,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业务办理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及其他信息。

全年共组织召开新闻会议4次,发布新闻稿件4篇。通过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平台发布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未涉及不予公开的内容,也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平湖市档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来源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以满足政务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更新的要求;二是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三是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及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多样化,以进一步满足群众的需求。

2012年,平湖市档案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重点抓好实施细则、内部考核等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二要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要把群众最关心、与人民利益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会议、网络、宣传栏、显示屏等形式,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局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平湖市档案局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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