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2-03-30 19:49
  • 信息来源: 市府办(市金融办、市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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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平湖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19条,其中,市政府(市府办、法制办)公开263条,各镇(街道)公开2598条,各部门(单位)公开12158条。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413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类、人事管理类、规划统计类、行政审批类、行政执法类、政府财政类、实事项目类、社会管理类以及公共服务类。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有效申请8件,受理8件,提供信息数8件。全市收到的8件有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涉及经济、户籍管理、土地征收、财政预算、环境保护以及人事管理等方面内容。经过审核,均符合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并已依法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市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件,也是我市首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为新仓镇人民政府,申请人主要是就农村拆迁事由及相关政策文件向被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后由于信息提供方式上的纠纷申请人向市政府提起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市法制办的行政调解,最终申请人撤回了复议请求,也较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2011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诉讼。今后,我市将对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和推进,督促各镇(街道)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起长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将信息公开与建设基层服务政府、诚信政府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促进各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深入地推进。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深化。部分成员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数量较少,公开信息不及时。少数成员单位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机构,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人员,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财政预决算、城乡建设与管理、社会救助、土地及房屋征收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等信息的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开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少数成员单位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依申请公开的审核、批准等程序还不够规范。

四是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个别成员单位信息公开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针对上述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及时、规范地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社区和村延伸,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结合"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版工作,积极探索两网合一,从而不断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手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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