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 不断进取 努力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继往开来 不断进取
努力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民政局局长、社工办主任谢龙华
在全市民政(社会)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政(社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民政(社会)工作会议和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会上,金玉珍副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向会议报告2011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情况,提出2012年民政(社会)工作意见。
一、2011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的基本回顾
2011年我市的民政(社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监督下,认真按照省和嘉兴市民政(社会)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管理服务、双拥优抚安置等各项工作。连续第六年在嘉兴市政府组织的年度考评中位列前茅、荣获特等奖,连续第五年获得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连续第七年获得“全省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县(市、区)”,并取得其他多项省和嘉兴市先进荣誉。全年争取上级下拨资金近3000万元,对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救助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以全面覆盖、规范管理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以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移民扶稳等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900多万元。
一是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力度。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5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400元、280元,调整提高到465元和345元。加强低保家庭定期复核机制和动态管理,全年因调标等原因新增低保259户495人,退出201户437人,调整3320户5525人。全市在册低保对象3275户5409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1880.42万元。城乡低保对象人均月救助额分别为365.08元和285.11元,最低月救助额每人65元。同时,按照上级通知和2011年1--3季度的价格补贴,并对低保边缘户实行减半发放,全市共计310.35万元。组织开展了城乡低保边缘户动态审批和管理工作,确认全市共有1377户3875名城乡低保边缘群众。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救助信息互通。此外,积极做好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
二是继续加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医疗救助资金年度预算拨款400万元,人均达到9.3元;年内两次调整加强医疗救助措施,先后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即二类救助对象)实行医疗救助“零起点”制度。其中低保困难群众自负金2000元内全额救助, 2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救助,上不封顶;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群众医疗费自负金部分分段救助比例,分别由35%、30%提高到50%、40%,最高救助额由4万元提高到5万元;在全市范围开通启用了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系统,将低保和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纳入即时结报救助范围。全年实际支出医疗救助金总额540.25万元,其中救助839名因病住院困难群众349.91万元,为低保、集中供养对象等人员,缴纳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发放门诊医疗救助卡等支出190.34万元。
三是做好临时救助、孤儿救助、弃婴救助等工作。按照《平湖市城乡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办法》,全市共支出临时救助金192万元;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为36名社会散居孤儿一次性补发了2010年全年和2011年1-8月的基本生活费33.63万元,从2011年9月起,在按月正常发放的同时,还将他们纳入低保范围,另行发给每人每月65元最低生活救助金,同等享受低保对象在医疗救助、物价补贴等方面的优惠和补助。接报办理弃婴案例4起,接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批28名,并对其中2名未成年人落实了护送。此外,接收5名平湖籍在外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并与城管部门共同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纳入了“数字城管”工作职责范围。
四是继续提升防灾救灾的整体t;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搞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防灾救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示范性演练;加强市避灾中心、镇(街道)避灾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室、村(社区)避灾场所建设,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室11个;深入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12月钟埭街道钟埭社区、独山港镇渔业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林埭镇徐家埭村、新仓镇中华村被评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五是继续做好移民帮扶和稳定工作。及时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人口年度复核及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对701名大中型水库移民发放后期扶持金42.06万元;强化移民联系帮扶制度,完善移民信息网络体系,及时掌握移民动态信息,全市未发生因移民后扶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上访现象。组织移民开展种植养殖等方面的农技培训,挖掘并宣传移民致富典型事迹,认真落实移民资金审计。
六是继续推进民生台帐加强民生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前三年试点并推广民生台帐工作的基础上,与市纪委、市纠风办紧密合作,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督察考核、巩固成效等方面扎实予以推进,并将实施范围拓展延伸到所属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全年全市记录民生问题8100多个,解决近7900个,解决率达96.43%。
七是进一步加大慈善救助和“爱心助学”力度。市慈善总会对2268名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群众,实施慈善救助334万元;对806名本市户籍,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困难家庭学生,按照本科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专科(包括高职)学生3000元的标准,发放慈善助学金138.6万元。继续办好慈善爱心超市,全年发放爱心购物卡3200张,折合人民币约8万元,有3000多人次参加义务劳动,1100多户低保家庭获得了帮助。
(二)以优化服务、适度普惠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到2011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8.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0.38%,其中农村独居、孤寡、纯老家庭老人3779人。为了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2011年,我们在积极推进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等养老服务事业上,取得了新的进展。荣获“全省先进县(市、区)老龄办”、“全省‘银龄互助’活动组织奖”、 全省“老年电大办学先进单位”等多项先进;我市“探索和开展敬老院转型升级星级评定”的做法,被评为嘉兴市民政工作创新项目;独山港镇渡船桥村村民陈宠英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
一是继续扎实推进福利机构建设。广陈、林埭、钟埭等镇(街道)积极推进敬老院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市老年公寓完成了一期工程整修;全市9所敬老院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集体福利机构正式转变为国家公益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独立法人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养老机构政策性综合责任保险,为全市417名集中供养对象、88名社会寄养老人、208名入住老年公寓老人统一办理了保险;采取多种途径,继续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建设,继续完善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建设。
二是巩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成果。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和改造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88个;认真组织指导当湖街道及南河头等6个社区,积极开展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重新确定政府购买服务对象505人(其中城市社区236人、农村社区269人;一类对象93人、二类对象412人),安装“一??”紧急呼叫535户(其中城市497户、农村38户),下拨服务站建设经费、服务经费及“一键通”月功能使用费183.5万元。对城乡一类服务对象(60周岁以上的低保等生活特殊困难老人),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24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城市社区政府购买服务的二类对象,提高T-FAMILY: 仿宋_GB2312">准入门槛、服务时间标准和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同时,将70周岁以上、获得过嘉兴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残疾军人等人员,列入二类服务对象范围;推出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管理办法”,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组织以及评估争议处理办法;发展银龄互助组织141个,成员2100多人,大力推进银龄互助常态化;建立老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途径。
三是做好集中供养和被征迁孤寡老人机构供养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五保”、“三无”人员431名(其中“五保”376名、“三无”55名)。年内,全市“五保”人员年供养标准由7575元提高到了8586元;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在做好集中供养工作的同时,还接纳社会寄养老人89人,市老年公寓接纳社会老人210多人;专门就60周岁以上无子女征迁孤寡老人入住供养机构等事项作出了统一规定。
四是认真做好老年电大招生工作。共招收学员10100人,占老人总数的11.47%,同比增加1.3%。8个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教学点,10家养老服务机构有9家开设了教学班。当湖街道朝阳路社区成功创建为老年电大省级示范教学点。
(三)以完善机制、努力争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
以争创双拥模范城(县)、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维护复退军人稳定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各项工作。
一是双拥创建取得新进展。以积极争创“双拥模范城”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双拥工作载体和内容,丰富和拓展拥军工作的深度与广度,进一步完善了具有平湖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双拥工作新内涵。我市再次被省双拥领导小组推荐为全省8个“全国双拥模范城”候选单位之一,市教育局被推荐为 “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候选单位。
二是社会拥军氛围持续浓烈。周密组织好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部队和经常性拥军活动,采取召开全市双拥工作会议、表彰奖励双拥工作先进、市领导带队走访慰问、市级机关部门会同镇(街道) 走访慰问、市民营企业拥军协会及200多家民营企业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驻平部队活动;连续第六年组织驻平部(分)队功臣模范官兵疗休养活动;举办了“鱼水情深”庆“八一”双拥广场文艺晚会;组织农经、科技、文体、卫生等部门,持续开展农技、科普、文化、卫生、法律进军营活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组织志愿者为部队、军人、军属、优抚对象提供服务等“关爱功臣”系列活动。
三是继续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覆盖市、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的同时,稳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站式”结算,为全市1288名重点优抚对象以及60周岁以上无社会保障退伍军人、烈士子女,生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等的遗孀,带来了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和服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率均达到了100%。
四是严格执行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培训制度。2010年冬全市共安置接收退役士兵234人(其中作为城镇兵安置的117人),发放安置补偿金658.25万元;接收转业士官2人,发放安置补偿金24.03万元。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通过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培训机构和培训专项经费、周密组织登记等工作,组织全市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参加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我市参加省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的11名退役士兵,7人达到录取标准, 3人名列全省前10名,最好成绩为全省第2名。我市“大力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质量”的做法,得到全省推广。优抚安置科张秀良科长被评为“全省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个人”。
五是及时调整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完善退役士兵安置补偿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军龄补助费等自然增长机制,服役两年城镇退伍兵安置补偿金及家属优待金等达到6.38万元、农村兵4.14万元、西藏兵13.27万元。再次调整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其中义务兵家属年优待金由12200元提高到了12850元。
六是继续加大60周岁以上无社会保障退伍军人等的优抚力度。按在乡老复员军人优抚金20%的补助标准,分别将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无社会保障退伍军人的月生活补助费,从100元提高到了175元;对60周岁(含)以上、本市户籍无社会保障的烈士子女,及生前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等的遗孀,新增发放每月生活补助费175元;同时,对上述人员实行了政府代缴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个人自负部分费用、住院费用在合作医疗报销后余额部分再按50%比例补助、每年按生活补助费总额的10%发给门诊医疗费等三项医疗补助措施。
七是高度重视做好参战、参核试等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复退军人信访和维稳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复退军人代表座谈会等多种沟通协调方式,重点做好参战参核试验等复退军人的思想引导、优抚政策宣传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全市复退军人思想稳定,无一例信访、上访等现象。我市“沟通化解在先、落实政策靠前,注重从源头上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的做法,得到省政法委和嘉兴市委、市政府的肯定推广。
此外,根据《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和创建双拥模范城标准要求,新建了市革命烈士陵园,将分散安葬的56位平湖籍烈士、18位外籍烈士集中安葬在新建的市烈士陵园??市双拥办、民营企业拥军协会联合举办了退伍军人就业招聘会,共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组织4批120名重点优抚对象到嘉兴荣军医院短期疗休养;完成了第一批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补经费发放和市烈士纪念设施的普查等工作。
(四)以创新管理、“三社”互动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三社”建设专项工作
以突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三社互动”工作机制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三社”政策体系研究、城乡基层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当湖街道长胜路社区荣获“浙江省和谐示范社区”称号,百花社区荣获“嘉兴市‘十佳’和谐示范社区” 称号;新仓、新埭镇被评为“嘉兴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我市创建“春风”居家就业公益服务工作获得嘉兴市民政工作创新奖。
一是加强社工组织机构建设。继续完善“三社”相关配套政策和基层社工组织机构。筹建了“市社会工作协会”和2家民办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市和谐家庭社工事务所和“阳光小屋”青少年成长服务中心)、1家体制内社工服务机构(市老年公寓乐耆工作室)、5家社区社工服务站,初步建立起以社会工作协会为平台、社工服务机构为依托、专业服务项目为支撑的社会工作实务架构。全年市财政安排社会工作专项经费35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经费20万元。
二是继续全面推进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一方面,深化推进城乡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市行政村及社区“一站式”办事大厅“全覆盖”;另一方面,通过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和管理办法、建立分级教育培训机制、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增长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第三,继续深化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实现了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第四,率先推行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按照“五议五步”法规范程序,将集体财产的投资和处置、土地出租流转和宅基地使用置换等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9个方面事项,纳入村票决范畴;第五,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全市45个城市社区全部达到嘉兴市级和谐社区标准。
三是认真做好第九届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选举程序,保障选民权利,按时完成新一届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委会“自荐直选”率达100%,选民参选率99.11%,一次性选举成功率90.32%。全市293名村委会新成员的年龄结构、女性和党员比例、文化程度均比届有所优化;
社区居委会“自荐直选”率达到66.6%,比上届提高了60.4%。其中直选社区的居民参选率85.03%,比上届提高1.7%。选举产生的274名居委会成员中,新成员89人,年龄结构、文化素质、党员比例等均有所提高。
四是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培养、管理和服务。目前,我市共有社会组织174个,其中社团12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2个。今年新增社团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2011年,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行业协会培育与发展的试行意见》等3项政策,市各专项发展资金以适当方式对协会建设以支持,对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工作做法在嘉兴全市推广;大力发展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社区民间组织,广泛开展社会组织进社区为民服务活动;组织全市社团民非单位年检年审,对13家分别获得4A级或3A级荣誉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授牌;加大社会组织评估力度,认真开展社团小金库专项治理统计填表等工作。
五是大力推进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市人才战略,提出了 “十二五”期间 全市社工人才培养发展目标;联合浦东社工协会,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培训,努力加快本土社工人才培养;采取把社工知识列入干部年度培训内容、组织社工委成员单位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社工专业知识普及;积极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工从业人员登记注册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建立起了有118名取得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及时落实取得全国级或嘉兴市级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资格的现职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积极在城乡社区、专业社工服务机构等领域中,设置和开发了一批社工岗位,基本实现了“一个社区一名社工”的初期工作目标。
(五)以惠民利民、服务发展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继续推进殡葬改革。认真做好清明期间祭祀活动管理服务,进一步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治理;认真组织殡仪馆、福陵园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采取开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事项和承诺等措施,深化行风建设,改善行业形象;率先在当湖街道试点,积极探索用“高档化”的骨灰寄存堂引导群众改变坟葬习俗的方法路子,工作做法得到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嘉兴市民政局充分肯定。
二是进一步做好地名和边界管理。继续稳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善以“地名数据库与电子地图实现互联互通”为主要内容的数字地名建设,完成了电子地图查询服务平台开发;完善地名命名、地名规划、地名标志、数字地名等工作,制作各类门牌10269块,打印门牌证13579本,完成地名命名更名39处;进一步健全平安边界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做好老沪杭公路附近的“苏浙线”界桩检查维修等工作;完成了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各项工作任务,迎来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我市试点经验在会上得到交流推广;完成了政区图和城区图编制出版等工作。
三是进一步优化民政窗口单位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机关长效管理服务机制,依法办理结婚、离婚、补发等登记近9000件;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管理,严格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96345社区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全年受理市民求助近6万件,办结率达到100%。
(六)以创先争创、提高素质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和民政基础建设
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嘉兴市政府办转发嘉兴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镇(街道)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镇(街道)基层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二是各类救助资金、优抚资金(不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全部实现以市为单位社会化发放,覆盖率达到95.5%以上。在市审计局对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中,我局被评定为全市4个A级部门(单位)之一。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民政队伍履行职责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以加强内部管理、公务接待、财物管理、招工用工、车辆管理等制度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防控体系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五是围绕民政工作的执行态度、执行责任、执行方法、执行结果等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市老年公寓、96345社区服务中心荣获全市“机关服务品牌”称号;市老年活动中心、福陵园公墓被评为“基层满意站所”。六是圆满完成《民政志》出版发行工作。七是按时完成福利彩票销售任务,为全市社会福利事业赢得资金支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民政(社会)工作也存在着社会管理服务和改革创新任务繁重,而社会工作队伍力量还不够壮大;社会救助来源相对单一,而社会各界、特别是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的企盼有所增长;基层民政队伍力量、服务设施相对薄弱,而民政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等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二、2012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2年将迎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是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第十三次、全省第十七次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年”活动和加快建设和谐幸福“金平湖”AMILY: 仿宋_GB2312">的总目标,着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一体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大民生的普惠力度,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把改善民生与促进增长、维护稳定紧密结合,把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
一要全面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工作。在全面推进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的同时,要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立起跨部门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力争在核对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要继续推进基层低保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深化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年增幅分别达到10%和13%以上,低保对象平均月救助金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50%,最低月救助额不少于65元,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提高救助效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
三要继续加大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10元以上,当年度救助资金结余率10%以下,累计节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要完善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工作,开展重特大病种医疗救助试点和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扎实落实低保、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零起点”等制度,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
四要依法实施防灾减灾工作。根据新颁发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市、镇(街道)、村三级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深化部门合作,加强应急演练,规范预案应急工作流程;要深化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加强避灾工程建设和管理,优化避灾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布局,抓好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制度,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五要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继续全面落实好扶持项目和政策,增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致富能力,确保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市农民平?降?85%以上。
六要加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健全救助网络,开展救助管理站等级评估;贯彻落实省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办法,做好打拐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此外,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继续推进民生台帐工作。
(二)提升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和《市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围绕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目标,出台2012-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认真落实“2012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和“民生工程”有关工作,扎实开展省级老龄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重点做好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等工作。
一要继续扎实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完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在抓好广陈、林埭镇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新建扩建的同时,大力支持和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加大城乡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扶持力度,逐步形成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支撑的机构养老服务模式,力争达到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3张、护理性床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以上的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综合责任保险“全覆盖”工作成果,降低养老机构服务风险;制定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重点是对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实行政府服务补贴;推进以等级评定、标准引导和信息化管理为核心的养老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等敬老助老工作,组织镇(街道)敬老院、市老年公寓等开展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星级评定工作,巩固发展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100%集中供养成果。
二要巩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成果。要继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向扩大范围、优化服务方向发展;加大居家养老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全市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15个,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管理服务网络,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全覆盖;要通过改造设施、提升功能,将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为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小型养老机构;继续加强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创建,全市要新增创建8家(其中农村不少于3家)以上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采取措施,巩固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全覆盖”工作成果;探索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机制,70%以上的社区(村)开展“银龄互助”活动;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浓厚氛围,继续开展尊老爱老教育,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和庆祝老人节系列活动。
三要加强老年电大办学规范化建设。拓展办学渠道,继续做好老年电大示范教学班争创工作,80%以上的社区、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都要开设老年电大教学班,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及涉老组织要设立开展老年电大工作,入学人数达到老人数的10%以上,并在2011年的基础上增加1个百分点。
四要完善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要继续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确保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社会散居孤儿不低于机构养育孤儿标准的60%。
五要进一步创新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探索建立慈善组织扶持制度及慈善项目培育制度,加强慈善文化宣传,加大慈善事务公开,提高慈善公信力。
六要继续做好福利企业扶持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全面落实福利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职工奖励扶持等政策,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确保发行工作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努力提高发行规模。
(三)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夯实城乡社会管理服务基础。要?ü徊浇∪啤⒋葱绿逯啤⒓哟笸度搿⒐娣斗瘢?大力实施社区、社团、社工专项工作,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
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行社区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100%的城乡社区完成管理网格化划定;巩固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工作成果,实现社区服务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15%的城市社区和10%的农村社区达到“五星级”和谐示范社区标准;进一步完善96345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基本形成城市“十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和农村“二十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实现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工人均工资上浮10%的标准,认真落实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和其他各项社会保障待遇。
二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培养、管理和服务。积极培?嗯π蜕缁嶙橹哟笈嘤嫘浴⒒ブ浴⒎裥陨缜缁嶙橹Χ龋谎芯砍鎏ㄍ晟普郝蛏缁嶙橹ê癜焐绻せ梗┓竦氖凳┮饧凹忧可缁嶙橹嘤⒄购凸芾砑喽焦ぷ鞯囊饧唤∪郝蛏缁嶙橹穹绞剑嘤⒎龀趾头⒄棺炒笊缁嶙橹剿骺股缁嶙橹趸睾蜕绻ぶ医ㄉ瑁患绦忧可缁嶙橹羌枪芾碜呕购妥ㄖ叭嗽倍游榻ㄉ瑁凑?“两个转变”的思路,全面推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要成立社会组织促进会,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服务;要积极开展社会组织中文域名管理,健全社会组织评估制度,加大社会组织评估力度,扩大评估工作覆盖面,确保30%以上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要巩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扩大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覆盖面。
三要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国家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嘉兴市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11-2020年)》,全面实施社工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保障专项规划落到实处;积极推进专业培养与知识普及相衔接的培养体系,加强领导干部和基层社会工作者的社工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社工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有效实施“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计划”,把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内容,分别对社工委成员单位和城乡社区开展一次以上专业知识普及培训,认真组织参加全国和嘉兴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试;健全公共财政和彩票公益金资助扶持社工机构和社工人才机制,完善督导支持与实务推进相促进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加强社会工作督导制度建设,提升专业社工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城乡社区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建设??业准入制度,推进薪酬待遇与评选表彰相结合的激励保障体系,积极拓展社工委成员单位相关领域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四要加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要求,巩固发展全市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成果,全面稳步推行村民议事票决制。
(四)丰富双拥创建内涵,进一步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要以积极组织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镇(街道)”等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各项拥军和优抚安置政策,提高全市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整体水平。
一要进一步夯实我市双拥创建基础。进一步创新我市双拥工作载体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实事拥军、科技拥军、行业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民营企业和两新组织拥军、社会拥军等系列活动,继续组织开展驻平部队先进模范官兵疗休养、走访慰问平湖籍二等功以上现役官兵、对驻平部队家庭困难官兵慈善救助、随军家属就业招聘会等活动,丰富拓展具有平湖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双拥工作新路子,进一步夯实我市双拥创建工作基础。积极做好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和嘉兴市“双拥模范镇(街道)”申报各项工作。
二要全面落实优待抚恤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待抚恤补助标准,确保优待抚恤对象生活、医疗等待遇全面落实;完善和落实60周岁以上无社会保障退伍军人、烈士子女和重点优抚对象遗孀等人员的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和医疗补助措施;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健康体检、短期疗休养、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等服务,做好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等的基本医疗保障,组织现役?逦癖改盖卓姑夥呀】堤寮欤患绦橹? “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主题系列活动,加大优抚对象普惠加优惠政策的探索实施力度,缓解特困优抚对象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困难;抓好市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三要严格执行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培训制度。认真贯彻新《兵役法》和新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坚持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修定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调整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要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合理编制安置计划,结合双拥评比考核,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刚性手段与沟通协调、制度激励等柔性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妥善解决转业士官安置遗留问题,确保安置改革平稳过渡、有序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和高职、电大等学历教育,加大就业推荐和创业扶持力度,切实增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确保有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加技能教育培训,参训退役士兵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认真做好军队退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及伤病残退伍军人的认定接收工作;切实保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稳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改革。
四要高度重视涉军人员思想沟通和矛盾化解工作。健全涉军群体信访维稳“12345”部门联动机制,继续按照沟通化解在先、落实政策靠前的要求,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认真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更好维护我市涉军人员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为民利民方向,不断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统筹做好殡葬改革、区划地名管理、婚姻和收养登记、行政许可等工作,不断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一要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制定出台殡葬惠民政策,实现上级?泄亻朐崴南罨痉穹延糜刹普Ц兜墓ぷ饕螅簧罨躺朐岣母铮险孀ズ孟绱骞嫘阅沟亟ㄉ瑁?“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确保完成五年任务的85%,全市乡村生态墓地覆盖率和已建公墓(墓地)绿化率分别达到97%和83.5%以上;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改进殡葬服务,深入开展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月”和争创“殡葬改革示范单位”活动;推广当湖街道改造提升骨灰寄存堂做法,进一步规范全市骨灰寄存堂建设。
二要进一步做好地名和边界管理工作。加强地名总体规划的检查和落实,巩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成果,开展地名文化理论研究,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高质量按时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平湖篇)》编纂工作;进一步健全“平安边界”建设长效机制,实现平安边界制度建设完成率和平安边界创优率两个100%工作目标;以编纂《平湖市地名志》、《平湖市地名地图集》等为重点,继续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换运用工作。
三要进一步优化民政窗口单位管理服务。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巩固发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达标成果,积极争创国家3A等级婚姻登记机关,进一步健全婚姻登记机关长效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建设,认真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登记管理制度,实现孤儿收养登记全省联网管理;进一步加强老年活动中心管理服务,丰富老年朋友精神文化生活。
(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镇(街道)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年内,各镇(街道)要全面实现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覆盖面;深入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服务民生群众满意单位(办事窗口)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暨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作风、效能和执行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理论业务、政策法规学习,强化调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和遂行工作能力;认真组织“六五”普法,推进民政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同志们,2012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弘扬我市民政系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继往开来、不断进取,努力推动我市民政(社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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