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2012年度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3-01-17 18:29
  •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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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湖市水利局办公室,电子邮箱:shuiliju@pinghu.gov.cn,联系电话:0573-85118039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力手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依托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整理、归类、录入和审核工作,下属各科室、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和上报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我局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3条,,主要包括:一是机构职责类,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工作分工、内设科室、下属单位等信息。二是政策文件及工作信息类,包括近年来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防洪抗台预案、重点水利工程、重要政务活动等信息。三是发展规划及计划总结类,包括重大水利专项规划,各项规划、计划落实和进展情况等信息。四是行政许可及审批信息类,包括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等信息。在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上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应用平台上相关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涉密文件或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特别是在政策解读、征求意见、行政处罚、专项水利资金管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外部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三是长效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虽然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达到市统一要求,但工作机制需更加健全,保障信息工作的连续性。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扩展公开内容。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重点加大水环境整治、水资源保护、防汛抗旱等有关公众切身利益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以真正达到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提升信息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平湖市水利局部门网站改造,拓宽公开渠道,有效提高我局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强化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个工作制度,加强领导,加大考核力度,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平湖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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