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920/2013-205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3-01-20
平湖市统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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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平湖市统计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 述 2012年,局继续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健全工作机制。年初,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分析研究,根据上一年度公开的工作和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着力理顺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内容,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本局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强化制度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积极推进信息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预审核制度等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公文信息进行审核,促进各部门(单位)及时梳理政府信息,确保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在签发过程中得到界定,以此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3、做好日常维护。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政府信息日常维护、更新工作;对新产生的信息做好甄别工作,针对敏感性内容做好报批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2012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局不予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都不收费。 4、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看,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逐步朝规范化方向发展。但是,此项工作离上级要求和公众愿望尚有一定差距,尚存在需完善之处。2013年,市统计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符合业务特点的公开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平湖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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