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3-02-07 18:13
  •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是根据《条例》和《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建设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述

按照《条例》及平湖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继续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主要工作如下: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相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加强梳理。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梳理,严格按《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型;三是建立工作制度。依照信息公开目录将各项拆分至具体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对不推行信息公开制度、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追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6条,累积公开政府信息2147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度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免去了依申请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需更及时,为弥补不足,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二是通过电话、网络信箱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三是充实队伍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