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力社保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3-03-20 17:58
  •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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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平湖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贯彻实施《条例》的经验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举数据的统计时限自止。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平湖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2012年我局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主要工作如下: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召开局党委会会议、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局办公会议等各层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条例》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原人事局和劳动保障局合并后,我局及时调整分管领导,确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相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三是认真梳理政府信息。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了仔细梳理,严格按《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型;三是建立工作制度。依照信息公开目录将各项拆分至具体责任人,明确所有信息在公开前一律由分管领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按照《条例》和《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共公开政府信息19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受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妥申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贯彻实施《条例》的经验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的密切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此项工作离上级要求和公众愿望尚有一定距离,尚存在需完善之处。如: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需更及时等.为此,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及时补充完善和更新已公开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三是充实信息公开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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