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41033213/2013-178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3-03-05
- 发文字号:
- 平发改价〔2013〕6号
关于浙江省平湖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合作项目学费标准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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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平湖中学中美高中课程 浙江省平湖中学: 你校《关于中美高中课程合作项目申请核准学费的请示》(平中〔2013〕1号)收悉。经浙江省教育厅浙教许可〔2012〕6号文件批准,你校从2013年起开展中美高中课程合作项目,实施中美高中合作课程班教学,学生由平湖中学与圣玛丽高中共同培养。根据生均培养成本测算和审核情况,经研究,将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每生每学期37500元人民币;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期750元人民币; 三、教材费:根据学生选择的课程按实际价格收取。 本批复自招生之日起执行,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平湖市物价局 平湖市教育局 平湖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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