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664/2013-2051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3-04-03
- 发文字号:
- 平民〔2013〕48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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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期印发了《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16号),并成立考核工作组对各地考核。为加强领导和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我市成立了由王碎社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迎考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平消安委〔2013〕2号),将我市社会福利机构列入考核范围。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做好迎检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视,提高认识。《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把消防工作考核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考核组同时对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进行考核。市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社会福利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从民政服务对象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思想。针对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特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开展此次考核迎检工作。 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市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社会福利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16号)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三项备案”报告制度,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确保完整好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健全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三、深入排查,杜绝隐患。本次考核是国家层面组织的第一次消防工作专项考核,考核组在量化打分的基础上将到各地实地验证。市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社会福利机构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拉网式、地毯式”地排查火灾隐患和整改,于4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考。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及时更新用电线路,添置好各类消防器材,按规定时间更换消防用品,落实消防整改措施。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限期予以整改,消除隐患。要主动邀请消防等部门指导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顺利完成考核任务。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平湖市民政局 2013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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