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平湖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4-01-18 18:09
  • 信息来源: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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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平湖市环保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和环境信息的公开工作。
      一、基本概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市环保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由法规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主要工作
      2013年,市环保局主动公开信息1198条,内容涉及环保工作动态、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污染控制、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多个方面。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等信息。2013年共审批建设项目378,其中登记表144个,报告表224个,报告书10个 ,全部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受理公示和结果公开。
      二是加强环境违法行为公开。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环保快讯》、平湖电视台图文频道公开每周一案。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当事人在实行催告的同时,在嘉兴日报平湖版上予以登报曝光。同时,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每月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通报金融部门。在局门户网站、嘉兴日报平湖版公开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三是加强环保政策公开。依托门户网站、平湖环保微博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污染减排、生态创建、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如污染减排考核办法、行业整治补助政策等文件。
      四是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通过《环保快讯》公布每周空气质量,每天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包括PM2.5在内的环境质量信息,每月将水环境质量在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及时将PM2.5有关知识和空气质量监测标准,通过网站、论坛、微博等途径进行宣传。
      五是加强环保公众参与。拓展环保公众监督员队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参与活动,在行政处罚听证会、处罚决定书送达、“三同时”验收、督查企业整改、项目建设等方面邀请公众代表参与。
      六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浙江“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环境保护教育宣传普及率达到95%以上;广泛开展“低碳环保,厉行节约,青春助力”、“青少年环保摄影大赛”、“中国梦”、“生态梦”等形式多样的生态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全年开展生态文明宣讲15次;在党校开设专题讲座,组织乡镇、部门领导参加生态文明专题研讨班;编制《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危险废物企业管理要求》、秸秆焚烧倡议等资料手册,发放至相关企业和农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到网络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2条,答复2条。政府信息未涉及不予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4年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
      2014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传递。依托门户网站改版,进一步梳理、规范和细化各类环境信息,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
      2.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利用微信、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不断推进和强化环保宣传教育,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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