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工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4-03-28 19:43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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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相关要求,现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已公开了政务信息1902条。2013年我局主动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行政服务、其他信息等政务信息411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人事信息、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公共服务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平湖”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页或直接进入我局外网查阅我局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街道、镇政府所在地及绝大多数行政村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平湖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至今没有未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五、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我局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411 条,特别是对政务活动和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了明显拓展。公开的信息由责任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局领导批准后再行发布。并主动将各类信息通过本局外网及党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二)建立各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平湖市工商局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及《平湖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要求,每季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评议工作由工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评议结果直接纳入单位及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的月、季度、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结果相结合,得出最终考核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奖惩。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政务公开的有效实施

按照《平湖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政务公开机构及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工作违规、违纪、违法或其他错误,报请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任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政务公开直接责任的局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本局监察室负责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特别是动态信息还不够多,科室参与维护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拓展公开领域。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科室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按照相关规定,拓展公开领域。

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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