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统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4-03-03 18:59
  •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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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平湖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

一、概述

本局紧密结合统计实际,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1、落实机构和人员。市统计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将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落实到人,保证了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而做到了机构落实,责任落实和检查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市统计局按照条例规定,根据统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凡涉及全市年度重要数据、各类普查主要数据、统计工作活动等内容公布,须经局长审核;各科队、站、中心上网信息由科室负责人把关初审,经分管局长审签同意后方可公布。

3、加强干部培训。为更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市统计局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学习和实务培训,多次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原则、范围、内容、方式及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对履行《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全局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信息公开平台多样。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市统计局以抓好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重点,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平湖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和平湖统计信息网为主要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主要有工作动态、统计快讯、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等。二是定期参加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市统计局非常重视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通过平湖市电视台、嘉兴日报社平湖分社、等多家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季度、年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对统计数据进行解读。三是积极编印统计宣传品向统计服务对象发放。主要有月度数据小手册,统计年鉴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强主动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统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我局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9条,其中2013年新增7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政策文件及工作信息,包括2013年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相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及重要政务活动等信息,2013年新增171条;二是机构及人事管理,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工作分工、内设科室、人事任免等信息,2013年新增7条;三是计划总结,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信息,2013年新增10条;四是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包括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统计调查项目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行政处罚等,2013年新增10条;五是统计数据,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分析报告、统计信息快报、统计月度数据等,2013年新增141条;六是其他信息,包括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政务工作信息等,2013年新增389条。

22013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局不予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都不收费。

4、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受数据报送、审核、发布机制的影响,部分公开的内容时效性还不够,内容仍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改进。

进一步拓展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统计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丰富公众关心的指标数据,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主动及时科学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和监督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托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联络员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依法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条例》规定,完善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资料索取点建设。

平湖市统计局

2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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