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71141109/2015-2045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银行(外汇局)
- 成文日期
- 2015-01-02
中国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外汇局平湖市支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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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外汇局平湖市支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4年,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稳妥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成立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工作责任,科室人员调整后,及时调整和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2014年继续坚持“党组领导、办公室协调、纪检监察监督、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并指派专人协调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 (二)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务活动广而告知。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凡是可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向公众及时公开。对于本单位产生可以面向公众的文件、单位的各类政务活动也能及时公开;本单位产生的金融诚信企业评选结果、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报告等均向公众公开;本单位产生的各类金融工作重要大型会议、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反假知识宣传活动、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等及时公众公开。 (三)单位信息经常维护各类信息及时更新。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我支行对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一是做到在政府信息平台上每月信息量不少于60条;二是对单位服务大厅内的电子触摸屏的内容,凡对来访者可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充实、规范;三是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和行政处罚等临时性公开的内容,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四是将行政许可事项、金融服务项目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服务承诺等制作宣传手册,向用户广为宣传。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支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包括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规划统计、行政审批、其他相关规定及指南等内容。其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以及外汇管理等三方面内容。 2014年,我支行按照政府信息管理相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868条,全部为工作信息类,其中政务活动类85条、其他信息类781条、政策文件类2条,平均每月72条,超额完成了信息发布任务。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 2、通过平湖电视台和《嘉兴日报平湖版》进行公开; 3、通过办公大楼指示牌电子触摸屏进行公开; 4、通过各类通报会、分析会进行公开; 5、通过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进行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我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以及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支行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4年,我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涉及任何收取和减免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支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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