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6-02-18 18:04
  • 信息来源: 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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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08]20号)的要求,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现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国土资源局”(www.pinghu.gov.cn)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2号楼北3楼、4楼;邮编:314200;电话:85061337;传真:85061338;电子邮箱:guotuziyuanju@pinghu.gov.cn)。

一、概述

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单位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公告、工作动态、执法监察、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八个大类,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对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通过互联网网站予以发布,在网上公布了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信息公开的方式、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各类信息,在网上公布并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内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工作动态、土地登记信息、土地公开出让信息等。

(一)公开内容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 累计公开65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累计公开26条,占3.9%;规划计划类信息累计公开14条,占2.1%;工作动态类信息累计公开244条,占37%;人事管理类信息累计公开4条,占0.6%;执法监察类信息累计公开24条,占3.6%;业务公告类信息累计公开259条,占39.3%;政府财政类信息2条,占0.3%,并做好单位概况类信息更新。提供了依申请表格的下载及受理方式,公布了投诉及受理电话。

2015年我局综合档案室共接待查阅人员850人次,查阅案卷2110卷。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设24个子栏目,分别是:机构职能、领导工作分工、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工作规则、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级文件、发展规划、计划总结、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处罚、政务活动、应急管理、征地拆迁、人事任免、公告公示、招考录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其它信息,通过相关栏目可以查阅市国土资源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

本局在办公室设立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任务,也没有涉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贯彻实施《条例》的一些经验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科、责任到人,确保信息报送发布的数量和时效性。

2、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内容的规范及发布流程的规范。

3、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4、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努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让公众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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