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经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6-02-02 17:26
  • 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
  • 浏览次数: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一六年二月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基础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不予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11日至1231日,报告电子版在“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经信局”发布。

    一、基础概况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行政务公开的一种有效方式。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牵头作用;完善工作网络,局办公室做为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重点承办科室,专门抽调一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职能科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任务、职责和要求,也都做到了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规范运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相关制度,确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具体内容。我局始终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均取得新的进展。认真落实好“中国·平湖”门户网站(www.pingh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量明显提升;我局网站(www.phet.gov.cn)及时公布经信工作动态的同时在页面醒目位置完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公告公示、计划总结、人事信息、行政服务等栏目,公开公布目前实施的各项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办事指南等,形成对应类别的信息条目,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并设置局长信箱等互动栏目,提供在线咨询、在线申请等服务,提高公众参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方式。网上公开地址为“中国平湖”门户网站(www.pinghu.gov.cn)和我局网站(www.phet.gov.cn),同时也可以在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平湖市档案馆、平湖市图书馆三个市政府指定地点查阅我局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数量

2015年度我局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上编制并公布的政府信息共454条,全局公布政府信息累计达到3762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按类别及时更新我局网站上对社会公开的局机关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人事组织等各类政府信息内容,为便于企业及时掌握了解各项扶持发展的政策办法,加大对政策、法规信息以及行政许可等各项办事流程要求的公布力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有助于形成政企合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涉及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我局涉及信息公开均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方法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升,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2015年度共公开信息454条,比上年增加134条,累计公开信息达3762条。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交流沟通还不够。二是网上咨询、在线办事等功能发挥作用不强。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将做以下几方面的改进:一是进一步抓好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同时,利用局内部全局会议、上级培训等各种渠道,增强局各科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加强“平湖经信”网站信息公开渠道的应用,涉企科室及时将政策文件、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栏目进行调整更新。引导企业通过关注平湖经信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三是发挥企业事马上办平台作用,加强与企业互动,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