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农业经济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6-02-25 18:35
  • 信息来源: 市农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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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平湖市农业经济局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平湖市农村经济信息网(http://www.phagri.gov.cn/)政务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法制科联系(地址:平湖市新华北路500号,邮编:314200,电话:85023707,电子邮箱:nongjingju@pinghu.gov.cn)。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三农”工作信息,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信息服务水平。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培训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政府政务工作透明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专题学习活动,认真实施《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业务操作规范,重点解决好公开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发布内容的完整性,信息目录归类、编码的合理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畅通多种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认真做好平台建设,畅通诉求渠道,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开通局微信公众号,并利用12316、网站邮箱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地做好新增政府信息的公开。截至12月底,通过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其中人事信息5条、政策文件87条、其他信息19条,使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达到了302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农业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向公民、法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各种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二是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把政府农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不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农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农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三)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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