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6-02-28 17:41
  •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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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平湖市科学技术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责,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结如下:

一、 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局党组书记周新根亲自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完善工作制度

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重新制订和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公示相关事项,保证信息的准确、安全。同时,制作依申请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各类处理样表,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动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项,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明确了分工、工作步骤和流程,确保了科技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办理反馈。同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评比制度,发动全局干部踊跃政务信息报送,保证了科技信息数量日益增加,质量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平湖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至2015年年底,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29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2015年度,公开政府信息共99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市科技局网站等网上公开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15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5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5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问世2015年度本局通过认真负责的工作,主动公开了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评奖、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专利申请办理等方面内容,并且较全面地公开了科技工作方面的各项政策文件和科技动态,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群众各项事情的办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增强。

改进措施:本局将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公众知道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四)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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