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6-03-05 18:52
  • 信息来源: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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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平湖市卫生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举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发布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通过近年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各级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条例》的要求及平湖市政府有关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互联网:通过互联网这一公共服务平台,我市卫生和计生工作的公开力度大大增强,服务群众也更加便捷高效;二是新闻媒体:我局对于一些民生问题、时效性强、影响重大的,也及时在报刊、电视新闻予以公布;三是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咨询工作:2015年,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及交办件150余件次。
   
(四)信息公开的数量情况:我局按照《条例》和《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51231日,我局在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4条,内容涵盖政策文件、公告公示以及工作信息等各类信息。同时对本单位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5年,凡是工作中制作、形成、获得或掌握的各种信息,我局都做到依法公开,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至20151231日,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我局职能较多,涉及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工作中还存在如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及时性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为此,我局将进一步抓好宣传和普及力度,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让群众了解卫生计生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量。及时更新公布各类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平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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