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度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7-01-18 18:31
  •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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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月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湖市水利局办公室,电子邮箱:shuiliju@pinghu.gov.cn,联系电话:0573-85118039。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规定,促进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5条,主要包括:一是机构职责类,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工作分工、内设科室、下属单位等信息。二是政策文件及工作信息类,包括近年来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防洪抗台预案、重点水利工程、重要政务活动等信息。三是发展规划及计划总结类,包括重大水利专项规划,各项规划、计划落实和进展情况等信息。四是行政许可及审批信息类,包括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等信息。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涉密文件或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布未能及时,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特别是要对社会热点、百姓关注的信息加强公开,三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元化。

就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是及时更新信息。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岗,做到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补充完善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强信息交互水平。三是探索移动客户端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发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公开多元化。

 

 

平湖市水利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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