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67118891/2017-2076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新居民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2-12
2016年度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
2016年,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各项规定,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况 2016年,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政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308条,其中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公开206条,包括制发规范性文件1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主要涉及规范性文件、工作信息、会议纪要、积分制公示等。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度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新居民事务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但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深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年,市新居民事务局将针对新居民工作实际,明做到信息动态常更新,政策法规长期公开,咨询问答及时回复,尤其要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平湖市新居民事务局 2017年1月18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