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教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8-01-18 09:58
  •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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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平湖市教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推行信息公开是推进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风行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客观需要。平湖市教育局按照《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条。我局通过信息网络、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教育局工作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监督办法和投诉(举报)电话、政策法规等。如中小学招生工作、招聘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程序、规范化学校督导方案,以及各类教育新闻等,这类信息的及时公开,使群众及时了解到我市的教育发展和政策规定,更好为群众做好服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市教育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近年我局的网络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平湖市人民政府政务网和平湖教育网(http://www.phedu.net)都开设了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将公开内容通过网站对外公开,无论教师和学生都可以在网络上获取教育的有关信息,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我局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局的各科室职能、各类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各类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各类大型活动、政策制定等重大信息都在信息公开栏上发布。学校通过我局教育网能方便快捷了解局的每一项重大信息,公众也随时可在我局的网页上查询有关资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办结数3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3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原因:

1)涉及内部信息数据的;

2)公开后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3)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依法确定为不公开的;

4)尚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影响正常行政管理活动和行政目的实现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局信息公开均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1件,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处理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2.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平湖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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