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平湖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9-01-01 14:10
  • 信息来源: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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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平湖市环保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依托有效载体、运用网络监督等方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利用全局会议、局务会议等契机,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学习,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2018年平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内容,对照本单位实际,开展针对性的学习,进一步明确单位公开工作职责和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

一是依托有效平台。在中国平湖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加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加强“平湖环保”官方微博和公众微信号推广,明确功能定位,发送环保信息,通报不同类型典型案件,实时公布环境质量等,全年发布环保相关信息200余条。加强宣传引导,将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形式,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解读。

二是强化环境质量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系统,每天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自动站和水质自动站的监测数据。同时,研发发布平台的手机端,手机端的研发更好地提升了环保工作效率和应急能力,也极大地方便大众使用。同时,将环境质量公开的链接加入中国平湖部门公开网站。

三是强化环境违法曝光。按照省、嘉兴市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及时公开的工作要求,将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浙江政务服务网、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报送,并及时将行政处罚有关情况上报嘉兴市局备案。

四是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对依申请公开做到及时有效办理,2018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网络申请数4件,信件申请书2件,均及时办理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未涉及不予公开的内容,也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9年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

2019年我局环境宣教及信息公开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搭建好环境宣传平台。充分利用“一报两台”宣传力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主要宣传内容以本区域环境管理为主,如普法教育、行业整治、环境执法等,助推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利用新兴媒体宣传优势对“网民”普遍关注的环保话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二是开展好环保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利用“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计划将6月份定为“生态环保宣传月”,联合团市委、文联、文化馆、志愿者协会、环保社团组织等开展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形式以环保文艺演出、书画大赛、摄影大赛、知识竞赛等,重点突出公众参与,借机宣传生态工作成果,提高公众满意度。三是组织好网评活动。充分调动局网评员工作积极性,激发局网评员工作潜力,建立全面、有效、快速的舆情引导机制,积极配合镇(街道)适时开展区域环境问题网络引导工作,及时还原事实真相,批驳不良信息,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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