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埭“三突出 三强化”全面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 发布时间: 2019-01-11 14:30
  • 信息来源: 林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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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林埭市场监管所按照《平湖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18年12月中旬起,在辖区内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全面检查。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该所以辖区内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作为整治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作为检查重点对象,沿街沿片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 三无过期、劣质以次充好、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对食品进货查验、健康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二是突出风险防范,强化专项抽检。结合元旦、春节期间节日市场的食品消费热点,进行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对农村农贸市场及市场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共涉及包括畜禽肉类、鲜蛋、水产品、水果、蔬菜、酒类、速冻面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保健食品等在内的14批次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三是突出综合治理,强化教育宣传。食品安全治理需要社会共同参与。该所组织辖区内食品批发、商超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考核,强化其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参加我市食品安全培训活动。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告知书》,以此获得食品经营者对专项整治行动的了解和支持。同时,在集镇主要街道、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家宴中心以及镇、村食品安全宣传栏张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通告》,提升广大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努力营造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主体自律、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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