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安监局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9-01-02 15:41
  • 信息来源: 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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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直接指导下,市安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加强监督检查,提升了工作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 

2018年,市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根据科室职责和公开要求,形成了局长、分管领导科室三级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实行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把关制,公开信息先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和制度化。另外,市安监局落实工作经费,签约报社、电台、电视台以及新媒体公司,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单位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公电话、邮箱地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服务项目等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了解市安监局的管理范围和法定权限与职责,方便群众联系和办事。及时公开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开支以及等热点、焦点性问题,另外,结合工作职能,对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公告公示等其他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8条,其中,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87条。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一是完善传统公开形式。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提供安全生产政策、监管执法、行政权力运行等政务服务信息。二是扩大公开范围。根据政务公开办要求,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三是丰富公开平台。通过报社、电台、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平台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共收到2个依公开申请件,由于申请内容为咨询类的,已通过邮件形式进行回复,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市安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各发生2起,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部分栏目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等。2018年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针对以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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