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经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9-01-04 14:37
  • 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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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基础概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不予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基础概况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行政务公开的一种有效方式。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牵头作用;完善工作网络,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重点承办科室,专门抽调一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职能科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任务、职责和要求,也都做到了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规范运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相关制度,确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具体内容。我局始终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均取得新的进展。认真落实好“中国·平湖”门户网站(www.pingh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量明显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网上公开地址为“中国平湖”门户网站(www.pinghu.gov.cn),同时,利用“平湖经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数量

2018年度我局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上编制并公布的政府信息共310条,全局公布政府信息累计达到5179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涉及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我局涉及信息公开均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方法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升,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2018年度共公开信息310条,比上年减少243条,减少原因主要是窗口备案文件实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累计公开信息达5179条,列全市部门前列。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网站公众参与交流还不够。针对该问题,2018年经信局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好企业事马上办平台的功能,提升公众的参与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二是进一步抓好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同时,利用局内部全局会议、上级培训等各种渠道,增强局各科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三是 “平湖经信”网站关闭合并至“中国平湖”经信局信息公开栏目,涉企科室及时将政策文件、行政审批等内容在“中国平湖”经信局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更新公开。四是加强“平湖经信”微信公众号信息的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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