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信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 2019-01-07 14:02
  • 信息来源: 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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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不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为前提,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为目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落实

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根据规定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及制度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完整,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提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拓宽公开载体,完善信息公开形式

在抓好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信息全面公开的同时,依托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百姓事马上办等网络平台及充分发挥12345政务热线电话作用,完善信访网络服务模式,群众有关政务工作方面的咨询、投诉、建议及各类诉求从提出、办理,到结果的查询、评价,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合链,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并力求围绕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尽量做到形式多样化、内容规范化。

(四)强化公开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质量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61条;通过微信、微博、报刊杂志等渠道公开信息9条;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公开信访办理件559件;百姓事马上办平台公开信访办理件2747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已按时处理,因本机关未制作当事人申请的信息而无法予以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成效,但鉴于我局业务工作的特殊性,信息公开面仍然较窄,公开事项相对不够细化。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努力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服务型、阳光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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