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推进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 2019-05-09 15:21
  •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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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2019〕30号

 

 

 

平湖市推进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重点改革突破项目,推动出生“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实现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推进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卫生健康、公安、医保等多部门联办机制,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加快构建更加便捷、更多层次、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实现出生“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对象。为本市设有产科的市级医院(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出生且符合本市内落户、参保登记等政策的新生儿,提供预防接种、出生医学证明、落户、参保登记等出生“一件事”一站式“多证联办”。

(二)办理方式。提供助产机构“多证联办”和行政服务中心“多证联办”两种方式。

1.助产机构“多证联办”。对在产妇出院前提出“多证联办”申请的,需填写平湖市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由助产机构发放预防接种和出生医学证明,提供落户、参保登记等“一窗受理”联办服务,实现出生一件事“一次都不跑”。

2.行政服务中心“多证联办”。对在产妇出院后提出“多证联办”申请的,需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由助产机构提供“多证联办”告知等服务。各行政服务中心需建立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机制,做到一窗受理、一证通办、集成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

对新生儿拟落户地与助产机构不在同一地区或有其他落户限制情形的,一般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三)时间要求。4月底前,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试行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服务;6月底前,所有设产科的市级医院均能提供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服务;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集成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打造出生“一件事”联办模式。整合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相关事项,再造业务流程,打造“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的联办模式。通过“数据先行、即时审核、限时结办”的流程管理,推进预防接种、出生医学证明、落户和参保登记等跨部门“多证联办”,在助产机构内实现出生“一件事”“一次都不跑”。在行政服务中心推广出生“一件事”一窗受理、一证通办和集成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规范出生“一件事”联办标准。全面梳理出生“一件事”事项范畴,制订办事标准,规范服务流程。确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资料内部流转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确定联办事项内涵,精简申请材料,形成统一申请表单和具体办事流程;确定并公开出生“一件事”咨询途径,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落户和参保登记等服务事项提供专业化的政策咨询;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完善反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效率。

(三)完善出生“一件事”联办机制。建立完善出生“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在助产机构推广“多证联办”服务,加强与公安、医保等部门的业务协同。公安、医保等部门负责本部门对应事项政策指导、数据管理和业务办理等,对事项联办过程中由助产机构受理且需存档的纸质资料规范交接。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出生“一件事”信息共享的技术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的重要内涵,我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提供好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与深化“三服务”实践活动有效结合,创新服务载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同推进。我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实施。要按照整合和联办的改革要求,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协调。要加强对改革涉及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依托我市各助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等多方位加大宣传,提高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知晓度。要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要总结经验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平湖市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2.平湖市出生“一件事”办理流程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8日

     

附件1     平湖市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基本信息

新生儿姓名


民族


性别


出生日期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


年龄


国籍


民族


户籍地址


现住址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


年龄


国籍


民族


户籍地址


现住址


户口申报信息

  申请随£父亲:              £母亲:                申报。现申明子女随申请人生活,申报的内容真实,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子女落户引发的相关法律和民事责任。

户口登记信息:新生儿身份证号:                                

(公安部门户口登记完成后填写)

医保参保信息

城乡居民少儿医保:£参保当年度  £参保下一年度

委托扣款同意书:申请人同意从以下银行账户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扣缴账户

备注:参保新生儿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申请人员信息

申请人已确认上述新生儿姓名、民族、落户、参保等信息申报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子女姓名、民族、落户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父亲)签名:                 ;联系电话                

      (母亲)签名:                 ;联系电话                

户口簿、社保卡寄送地址:                                            

申请登记日期:                  

 

 

 

 

 

 

 

 

 

 

 

 

 

 

 

附件2    

 

平湖市出生“一件事”办理流程

 

一、助产机构“多证联办”

(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新生儿监护人向助产机构自愿提出“多证联办”申请,需提交:《平湖市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助产机构核实确认信息,资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当场发放预防接种和出生医学证明。

(二)出生户口登记。公安部门即时查收、核实相关信息和资料,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新生儿办理落户登记手续。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医保部门即时查收、核实公安部门的户口信息,对符合政策规定、自愿参保的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

(四)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保部门即时查收、核实公安部门的户口信息,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新生儿现场登记办理。新卡审核通过并制作完成后由农商银行工作人员送卡上门。

二、行政服务中心“多证联办”

(一)助产机构“多证联办”宣传告知。对无法在产妇出院前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服务对象,由助产机构加强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宣传告知。

(二)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由监护人向新生儿拟落户地行政服务中心出生“一件事”受理窗口提出“多证联办”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与助产机构“一窗受理”时提交的一致。行政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对符合政策的新生儿即时办理落户、参保登记、社保卡制作等出生“一件事”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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