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推广村(社区)“股份+积分”收益分配模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
|||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结合村规民约和我市实际,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推广村(社区)“股份+积分”收益分配模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的,应当在2019年6月26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平湖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行业管理科(逾期无反馈视作无意见)。 联系电话:85024496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7日 征集结果公示 关于《关于全面推广村(社区)“股份+积分”收益分配模式的指导意见》(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26日,我单位将《关于全面推广村(社区)“股份+积分”收益分配模式的指导意见》(草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8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