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农村古树后续和大树资源登记挂牌

  • 发布时间: 2019-06-24 15:47
  •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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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掌握我市农村古树后续和大树资源总量、种类、树龄、生长地点、生长环境、养护管理等情况,市林业部门于2018年12月起,对全市50年以上的古树后续和大树资源、30年以上树形优美奇特的大树、或有一定的历史意义的名木开展调查。

通过以镇(街道)、市林场为单位,逐村(居委会)、逐单位、逐株进行实地野外调查,对树龄、胸径、冠幅、位置经纬度等进行测量,照片拍摄植株全景彩照,并填写《平湖市古树后续和大树资源每木登记表》、《平湖市古树后续和大树资源汇总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6号《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各镇(街道)、市林场调查和市林业部门组织鉴定后认定,将34株树龄在80-99年的树木列为古树名木后续资源,163株树龄在50-79年的树木列为大树资源。分别由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等树木权属单位(人)负责管理,实行古树名木后续和大树资源一树一牌,一树一档案,一树一管理单位的长效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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