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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000z/2019-198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市金融办、市外事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8-09

《关于优化调整城际公交线路和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 2019-08-13 08:57
  • 信息来源: 平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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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优化调整城际公交线路和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本通知”)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实现嘉兴全域公交“对内畅通、对外高效”总体目标,决定在优化调整城际公交线网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订)》《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对我市通往周边县市区的城际公交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全面对接高铁地铁和城际铁路,构建城际公交出行圈,实现城乡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公交网络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优化调整城际公交线路

围绕构建城际公交出行圈,优化城市内部公交体系,新建衔接高铁、地铁的外部公交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公交出行全域覆盖。

1.构建直通外市的“高速公交”。海宁、桐乡方向利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的速度优势,采取“大站停靠,中间高速”方式,远期对接海宁杭海城铁。

(1)平湖—海宁

线路走向:平湖客运中心—南环线—新07省道—东西大道—杭浦高速—湖盐公路—硖川路—碧云路—海州路—嘉海公路—海宁客运中心,大站停靠。

线路里程:62公里

运力安排:1辆,日发班次3个。

(2)平湖—桐乡

线路走向:平湖客运中心—南环线—新07省道—S7—G60—屠甸—桐乡客运中心,大站停靠。

线路里程:62公里

运力安排:1辆,日发班次3个。

2.建设直达便捷的“快速公交”。依托金平湖大道、平善大道的通道优势,优化公交线路运营,建设联结高铁、学校、医院的公交快速通道。

(1)161路、162路、163路、165路(嘉善线)、167路(平湖海盐线)、170路(乍浦海盐线)

线路走向:保持不变

运力安排:167路、170路分别由1辆增至2辆,其他线路保持不变,共计营运代号20个。

(2)高铁专线

调整嘉兴南站高铁专线,并入163路,2辆运力分别增加至金山卫高铁专线和167路。金山卫高铁专线,运力增加一辆,日发班次由8个增至12个。

3.建设直达城区的“通勤公交”。为深入实施我市“接轨上海”首位战略,激发平湖区域招商引资的磁石效应,逐步开通通勤公交。在开通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至松江南站通勤公交基础上,后续根据需求开通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独山港经济开发区至上海各地的通勤公交,具体线路走向、资金保障等均按照相关会议纪要执行。

(二)实施城际公交财政补贴政策

1.建立公交补贴机制。对符合要求的公交线路和班次实施运营里程定额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由市公交优先发展领导小组根据公交线路运营情况确定,2年一定。2019-2020年为每运营公里补贴1元。

2.实施车辆购置一次性补贴。新增、更新中高档客车、公交车按照购车价的30%给予补助,新能源公交车辆按照购车价的50%给予补助(2019年1月1日后从其他非公交线路上调整至全域公交线路上的车辆,更新时不享受购车补助)。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车辆不得用于全域公交线路以外用途。

3.调整原高铁线路亏损补贴专项政策。平湖至嘉兴南站高铁专线、平湖至金山卫高铁专线,参照新的补贴政策执行。

4.补贴资金列入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政策兑现资金”年度预算,上述补贴政策计算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三)强化监督考核

1.规范企业准入条件。线路车辆均实现公司集约化经营,车辆接入公交智能调度指挥平台,线路走向、运力、班次、站点、票价等严格按照交通运管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2.加强运营管理考核。补贴金额实施运营管理考核,根据考核得分兑付补贴金额。政策实施期间,擅自停运公交线路的企业,不再享受运营补贴和车辆购置补贴政策,已享受的追回补贴资金。

3.实行公平竞争机制。对已擅自停运线路,原经营者取消该线路经营资格,由符合条件的公交企业竞标运营。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9月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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