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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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我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提高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3〕28号)、《平湖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平农经〔2013〕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平湖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的,应当在2019年8月30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平湖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行业管理科(逾期无反馈视作无意见)。 联系电话:85024496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1日 征集结果公示 2019年8月21日-2019年08月30日,我单位将《平湖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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