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个文明绿色环保年 我市部署春节“双禁”工作

  • 发布时间: 2020-01-21 10:14
  • 信息来源: 平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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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双禁”工作,1月19日上午,市公安局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会议,就加强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部署。

为确保今年春节期间“双禁”工作取得实效,市公安局积极与联动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做好带头、配合和宣传工作,压实责任、落实措施。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传统方式,以及配合运用互联网、LED电子宣传屏、手机短信、微信、发放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双禁”工作规定宣传的范围,充分营造全民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我们鼓励群众通过电话、微博、短信等多种途径,积极举报违反‘双禁’规定的行为。”市公安局治安监督管理大队工作人员韦振凯说。

强化源头管控,也是消除燃放隐患的一项关键工作。对此,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对我市范围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双禁”工作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据了解,我市从2017年开始规定在划定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两年多来,我市“双禁”工作形式总体比较平稳。据市公安局的统计资料显示,2019年我市各部门落实烟花爆竹“双禁”常态化管理,成效显著,全年共查处违规燃放案件17起,其中2019年春节期间15起,其余时间仅查处2起,“双禁”意识深入人心。“以前除夕夜听着此起彼伏的烟花爆竹声,都不能好好睡觉,还带来污染。实施‘双禁’之后,明显感到清静干净了,真正体现了文明过节。”家住市区庆丰小区的赵先生说。

我市“双禁”工作仍将继续深入推进,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与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市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在“双禁”区域外的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后,请勿进入“双禁”区域内燃放,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见习记者 吴振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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