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档案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0-01-29 16:08
  • 信息来源: 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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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档案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各镇街道、部门(单位)的重视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为核心,紧紧围绕平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五档共建”,扎实开展编史修志,不断推动档案史志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根据《平湖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平湖市档案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等制度,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全年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截至2019年12月底,我馆在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4条,其中2019年度主动公开数为79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责、政策文件、公告公示以及工作信息等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7

218.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尽量少填)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此项尽量少填)








(七)总计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档案史志工作的特殊性,部分信息涉及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广泛等。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档案网站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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