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平湖市供电公司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0-01-30 14:18
  • 信息来源: 平湖市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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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平湖市供电公司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供电公司更新公司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通过政府平台企业门户进行公开。以公司办公室作为最终的归口审核部门,多重把关,确保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内容不外泄。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颁布的销售电价和收费标准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在政府平台企业门户、各营业窗口公开。

主动公开范围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停限电有关信息、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规定、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2019年公开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10次,停限电有关信息40次。开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单位还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对申请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办公室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尽量少填)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此项尽量少填)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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