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10-15 08:17
  • 信息来源: 市府办(市金融办、市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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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

平湖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27号,以下简称《通知》)《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发〔201924要求,现就我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引领作用,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强化政府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本次改革赋予改革权限和我市实际,按照“清单同步发布、方案同步制定、全市同步实施”的方式,于2020年1月1日,在全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上级设定、实施的事项,在积极争取支持的前提下实施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对我市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努力为全国、全省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二、改革具体任务和举措

(一)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内逐项列明单位、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定期调整更新并同步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对上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各部门要结合上级清单事项和我市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实际情况,逐项比对厘清对应关系并予以调整。对我市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要按照“零许可”改革目标,通过立改废予以清理。通过改革和清理,形成《平湖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并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动态调整“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二)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经不存在、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各事项主管部门要同步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政府权责清单,不得继续实施。直接取消审批后,相关主管部门仍对相关经营活动负有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对应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对备案事项,应明确完成备案手续的条件,强化信息共享、简化手续,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提供便利化网上备案渠道,实现当场办结。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实施有效监管。有关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应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但不得以备案情况为依据限制或处罚企业经营活动。

.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按照要求书面承诺达到行政许可条件的,行政机关可以先行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制定告知承诺书范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主管部门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主管部门应平等对待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企业承诺内容应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督。主管部门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因未按规定履行告知程序造成的损失由有关主管部门承担,因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优化审批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对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市级有关部门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试点,通过先行先试将更多事项审批权限下放我市。要进一步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大幅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坚决取消“奇葩证明”,采取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主动压减审批时限。对许可证件设定了有效期限,但经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的,原则上要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对有数量限制的事项,要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布局规划、企业存量、申请企业排序等情况,方便企业自主决策。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跑一次是底线、一次不用跑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目标,积极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三、配套措施

(一)规范衔接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市场监管局要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梳理经营范围标准表述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理清证照对应关系,引导和服务企业使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办理登记,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登记注册的审批工作,夯实“证照分离”改革基础。推进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有序衔接,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之间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双向精准推送机制,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信息互通共享。

(二)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各部门要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强化“双随机”抽查结果等信用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着力打造“互联网+监管+信用”的综合监管闭环。

(三)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市政务数据办要持续统筹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着力推进涉企“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围绕政府数字化转型,聚焦打造“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浙里督”等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时限约束,消除隐性门槛。

(四)强化法治保障。市司法局牵头做好我市地方层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并会同市级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全市各级部门要按照实现“零许可”的改革目标,通过立改废予以清理。通过改革和清理,形成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并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动态调整“事项清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数据办等四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改革具体协调推进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强上下对接和业务指导,要制定规范告知承诺的清单和样式,要制定、完善告知承诺办法、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本部门、本系统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细。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制定产业扶持目录,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以更大力度推进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同。“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企“一件事”改革及其他配套改革举措,更好发挥“证照分离”改革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中的突出作用。要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注重改革力量的系统整合、协同发力,加强上下衔接、左右配合、内外联动,形成聚合效应,推动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嘉兴市政府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三)强化执行落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具体任务、主要举措、时间要求,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做好改革政策的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各部门要总结评估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及时研究问题、完善政策举措,并注重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附件:

1.平湖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平湖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共107项)

附件1

平湖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司法局局长、市场监管局局长、政务数据办主任

 员:市委办<保密办、机要局>、市府办、宣传部<网信办>、人大法制委、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平湖分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金融办政务数据办人行、消救援防大队、传媒中心、邮政公司、烟草局、气象局、银监办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平湖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共107项)

序号

市级主管部门

事项

名称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实施区域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措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

市商务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部门

全市




实施“证照联办”,为即办件。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2.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2

市商务局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粮食收购许可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和储备部门

全市




1.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将审批权限下放到设区市,实行属地管理。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3

市生态环境分局

辐射安全许可

辐射安全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设区市

全市




1、根据省厅委托,核发Ⅲ、IV、V类放射源,II、Ⅲ类射线装置、丙级开放性场所单位许可证。2.根据省厅与省卫健委的联合发文,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申领流程的优化工作,实现“一次申请、两证同发”。

1.统一出台行政执法表格;2.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3.加强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4

市生态环境分局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

1.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调查处理并公开结果。3.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或信访案件。

5

市生态环境分局

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全市




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注册申请和核发,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间,推动排污许可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之间的信息共享。

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6

平湖市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县市区

级消防救援机

全市




1将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5 个工作日。2申请材料精简 2项。

根据应急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有关问题的答复》(应急消函〔 2019〕171号)要求,将公众聚集场所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营业并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

7

市公安局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公安局委托县级公安机关行使

全市




1.委托县级公安机关行使。2.将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8

市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县级公安机关

全市




根据《浙江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告知承诺审批试行办法》(浙公通字〔2018107号),将“民宿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事项一并纳入,并明确申请人提出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时,公安机关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且主动接受监管,由公安机关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优化完善旅馆业经营单位治安监督管理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内容,并开展抽查监管工作。2.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旅馆业经营单位治安监督管理的随机抽查事项内容。

9

市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公安机关

全市




将审批期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6个工作日。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10

市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全市




1.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审核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3.压缩办结时限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网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11

市公安局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市、县公安机关

全市




1.按照枪支类型,配置口径枪、气枪的营业性射击场由设区市公安机关审批,仅配置彩弹枪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2.将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评审时间)。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检查。

12

市公安局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县公安机关

全市




1.制造、销售委托各设区市公安机关;进口、运输、使用委托各县(市、区)公安机关。2.将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1.通过公安部建设的相关信息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检查。

13

市财政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法定1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审批材料由法定4项精减至2项,办理环节由5个优化为3个。3.对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实行告知承诺。4.审批许可办结后打印的许可证书直接快递邮寄给申请人。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代理记账机构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2.定期对代理记账机构符合执业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检查。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14

市教育局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教育部门

全市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和校长变更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办。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本地区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实时掌握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对苗头性问题联合研判,积极应对。

15

市人力社保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全市




延长有效期限,将许可证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16

市人力社保局

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

全市




延长有效期限,将许可证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17

市人力社保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全市




1.压减审批时限为即办。

2.市级审批权限已经下放至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实施。3.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鼓励企业“网上办”,争取“跑零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普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

18

市人力社保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19

市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认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法》

市级建设部门委托县(市、区)建设局

全市




申请人承诺已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20

市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二级及以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二级由市级建设部门审批、二级以下委托下放县(市、区)建设部门

全市




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电子化智能审批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1

市建设局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已委托下放县(市、区)建设部门

全市




简化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建立提前建档和材料预审制度、做好信息公开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建立完善燃气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监管体系

22

市建设局

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丙级资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人防主管部门委托下放至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人防部门

全市




1.修订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2.对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符合第三方要求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资历、人员)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3.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人防部门。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4.加强信用监管,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

23

市交通运输局

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含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全市




1.对道路货物运输申请人应该具备的条件(包括管理制度、人员及车辆等)实行告知承诺。2.对申请人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3.申请人履行承诺、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24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全市




对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拟招聘的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身份证件和专业证书、负责人身份证件、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并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25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全市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 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26

市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全市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2.无需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系统共享获取。3.加强审批前指导服务,材料齐全受理后压缩时间为即办。

1.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7

市交通运输局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全市




加强审批前指导服务,材料齐全受理后压缩时间为即办。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8

市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核发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全市




取消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直接采用安检结论。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9

市交通运输局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全市




1.加强审批前指导服务,材料齐全受理后压缩时间为即办。2.申请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由审批改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公交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30

市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生鲜乳准运证明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31

市农业农村局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省级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3.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0个工作日。

1.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教材,在培训环节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2.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教育平台,加大拖拉机教练人员和驾驶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水平。3.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完善考试大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规知识。4。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

32

市农业农村局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管理条例》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至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33

市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动物诊疗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至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等举报。

34

市农业农村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减至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35

市农业农村局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压缩审批要件(取消公司章程等)。4.省级执行内容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业务部门事前事后加强对申请单位的服务和指导。

36

市农业农村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2.省级执行内容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37

市农业农村局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登记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38

市农业农村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39

市农业农村局

农药经营许可

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管理条例》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4.省级执行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5.在延续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浙江省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6.在变更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浙江省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和变更事项相应证明材料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0

市农业农村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至0个工作日。3.市级执行内容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等举报。

41

市农业农村局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生猪定点屠宰证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至0个工作日。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抽查比例。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42

市农业农村局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类)

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管理条例》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至0个工作日。3.省级执行内容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督。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43

市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水产种苗进出口审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全市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省级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较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44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渔业捕捞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全市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3.无纸化申请。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0个工作日。

1.通过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45

市农业农村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核发

水域滩涂养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全市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较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46

市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全市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省级执行内容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较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47

市农业农村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8

市农业农村局

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备案

浙江省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备案单

《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防疫风险评估与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9

市农业农村局

兽药广告批准文号核发

兽药广告批准文号批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职业资格证及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4.省级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50

市农业农村局

蚕一代杂交种出口许可

蚕一代杂交种出口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压缩审批要件(取消公司章程等)。4.省级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业务部门事前事后加强对申请单位的服务和指导。

51

市农业农村局

农药广告审查

农药广告许可批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4.省级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1.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52

市农业农村局

植物产地检疫证明核发

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

《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1.加强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53

市农业农村局

植物、植物产品调运检疫证明核发

植物检疫证书

《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1.加强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54

市农业农村局

执业兽医注册

兽医师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55

市农业农村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 压减审批要件(取消公司章程等)。4.省级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 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业务部门事前事后加强对申请单位的服务和指导。

56

市农业农村局

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市级委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较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57

市水利局

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全市




1.全面推进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管理,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明确区域用水总量和效率的管控指标、存量及准入条件,每半年公布存量情况和申请企业排序情况。2.对落户在已实施区域水资源论证平台的投资项目(除负面清单外),承诺达到或高于准入标准的,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3.全面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积极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4.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年取水量50万方以下的、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5.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减少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许可办理时限由法定45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

1.强化实行承诺备案制项目的取用水监管,对照用水户承诺水耗或准入水耗标准,开展节水评价。未达到承诺水耗或准入水耗标准的,督促项目业主落实整改。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户未按审批要求取水,或者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3.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58

市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6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59

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2个工作日。其中无仓储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压缩为8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类压缩为即办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60

市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升放气球资质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全市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3.下放审批权限,由原来市级审批下放至县级,市级仍具有该事项的审批权限。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61

市文旅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

全市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62

市文旅局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全市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63

市文旅局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全市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64

市文旅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65

市文旅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全市




1.委托全省各市、县(市、区)广电部门行使。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酒店星级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行监测监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66

市文旅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全市




1.县(市、区)广电部门受委托行使。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通过日常监听监看、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依法查处。

67

市文旅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审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全市




1.委托全省各市、县(市、区)广电部门行使。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星级证明、营业场所证明、主要出资单位证明、验资证明等材料。3.将许可证有效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制定年度监管计划,采取实地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68

市文旅局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全市




1.对有线传送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营业执照、设备证明、企业章程、人员证明等材料。2.对无线传送业务,取消资金保障及来源、具有必要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评估报告和基本建设资金、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安全可靠等经营许可条件。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4个工作日。

1.通过监看节目内容、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单位信用状况,对失信单位开展联合惩戒。

69

市文旅局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全民健身条例》

设区市、县(市、区)体育部门

全市




1.将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县级体育部门,实行属地管理。2.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70

市文旅局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体育部门

全市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结。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71

市卫健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诊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全市




1.将诊所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2.取消诊所的规划限制。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检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72

市卫健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全市




1.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诊所“一件事”5日办结。2.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3.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4.取消设置诊所的规划限制。

1.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医疗机构,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有关医疗机构信用状况,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措施。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73

市卫健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全市




1.除重点公共场所外,其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2.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空气、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卫生标准)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74

市卫健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全市




1.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饮用水供水单位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75

市卫健局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托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

全市




1.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2.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开办理进度。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4.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违法宣传疗效、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 加强“互联网+监管”,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76

市卫健局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诊疗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全市




1.省级执行内容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善县卫生健康部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77

市卫健局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全市




1.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审查环节,有关机构直接申请办理执业许可。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78

市卫健局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全市




1.产前诊断技术(省级医院除外)、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许可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2.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3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改为每3年1次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验。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79

市卫健局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设置审批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全市




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取消设置审批环节,将其整合至执业登记环节一并办理。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检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80

市卫健局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全市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3.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检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81

市卫健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托嘉兴下辖县(市、区)办理

全市




1.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2.将原有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丙级资质整合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3.取消对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要求。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82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




在科学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率先对部分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提出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前告知审批程序、审批标准等,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对经营条件自我评估、守法诚信经营进行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发现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严重不符(不符合比例超过40%),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83

市市场监管局

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




1.出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2.对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人员、设备设施、环境、能力项目等)实行告知承诺,发证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查,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3.优化资质认定审批系统流程,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下载打印证书。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检验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联合惩戒。

84

市市场监管局

广告发布登记

广告发布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




1.制定并公布广告发布登记办事指南。2.严格执行“最多跑一次”,根据申请人的需要提供“零跑”服务。3.实行审批岗位AB角和一审一核制,减少内部审批环节。4.压缩审批时间至3天,对材料正确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天办结。5.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负责人任命文件、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6.推动实现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审批等全程网上办理。7.建立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的监管工作。

85

市市场监管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计量授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将审批信息统一归集至有关数据平台。2.取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等申请材料。3.对变更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或计量规程等无需现场审查的事项,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自愿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审批部门对承诺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办理。4.实行并联审批制,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和计量授权考核一并进行。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86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




1.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就餐场所内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散装熟食除外)、保健食品仅用于自身餐饮相配套服务的,不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2.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自愿接受评审且通过评审的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门店新开办许可,申请变更(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实施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提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提前告知审批程序、审批标准等,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对经营条件自我评估、守法诚信经营进行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市场监管部门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制定公布全省统一的办事指南。4.深化“最多跑一次”,将食品经营许可程序缩减为:受理、审核、发证三个环节;将申请许可提交的必须材料精简为:申请表、主体资格证明(可在线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文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5.缩短许可时限,除当场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当场发证外,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限缩短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6.创新“互联网+许可”,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探索跨城市“一网通办”试点机制。7.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建立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布结果。2.加强信息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发现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严重不符(不符合比例超过40%),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87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2个工作日。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88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




1.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2个工作日。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89

市市场监管局

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




1.将发证机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的产品, 除危险化学品外, 在审批环节不再开展现场审查, 企业提交申请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保障质量安全承诺书后, 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发放许可证。4.将省级发证审批权限由省级委托下放至各设区市、义乌市等部分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

1.对未经现场审查发放许可证的企业, 审批机关要在发证后1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 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要依法处理。2.对为企业申请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符合性检查, 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3.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4.对重要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

90

市市场监管局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




1.全部省级审批事项委托下放设区市。2.实现申请、审批全过程网上办理,开通审批进度网上查询功能,实现零跑。3.压减审批要件,将许可申请资料简化为仅需要提交许可申请书。4.制定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扼要的服务指南。5.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评审。6.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投诉未结案等情况, 且满足充装业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 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 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 取消鉴定评审要求, 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7.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根据省政府“证照分离”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出台了《加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对许可单位加强发证前和发证后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监督抽查比例和检查内容,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4.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生产单位, 发现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91

市市场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药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设区的市、县级药监部门

全市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2.鼓励各地进一步压减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事项审批时限。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92

市市场监管局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经营许可

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县级药监部门

全市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等材料。2.鼓励各地进一步压减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事项审批时限。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93

市市场监管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办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委托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




1.全省各设区市药监部门已基本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下放至县级药监部门。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下。

1.强化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将该项工作纳入省局对市局的年度考核。2.加强对市县局医疗器械经营检查员的培训。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4.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重处。

94

市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县级烟草部门

全市




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经营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取缔无证经营主体。

9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全市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无检疫有害生物生产地点证明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制作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9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全市




1.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

2.压缩办理期限,将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实现即办。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制作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97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许可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核准证>管理办法》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全市




1.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

2.压缩办理期限,将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实现即办。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制作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98

市民政局

1、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审批;2、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

1、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审批:县级人民政府;2、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审批:县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全市)




(一)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审批事项: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4.下放审批权限至市县。(二)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审批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4.下放审批权限至市县。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效能。2.强化检查督查制度,对违规建设、违法经营的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3.推进各部门联合监管。

99

市新闻出版局

企业从事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部门

全市




1.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章程、确定的业务范围和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资金、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

1.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00

市新闻出版局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内资)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县级电影主管部门





按照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内资)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有关单位承诺已具备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电影放映许可的单位,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及时依法处理。

101

市新闻出版局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审批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国家电影局;省级电影主管部门(下放县级)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02

市新闻出版局

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审批

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新闻出版部门





1.明确设立条件、变更项目,公布承诺事项清单。2.对申请人承诺已具备人员、场所、技术设备等方面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核查处理并公布结果。2.依法查处年度核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3.对问题企业进行通报并列入黑名单。

103

市新闻出版局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独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委托各设区市、义乌市和嘉兴市下辖各县(市、区)新闻出版部门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布办理进度。2.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机构颁发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各方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等材料。

1.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104

市新闻出版局

出版物零售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部门

全市




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完成登记注册且已具备经营范围中含出版物零售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 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05

市新闻出版局

从事特定印刷品(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部门

全市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布办理进度。

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材料。3.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

1. 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106

市新闻出版局

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或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部门

全市




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完成登记注册且已具备经营范围中含出版物零售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 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07

综合执法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全市




申请人承诺已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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