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6877243/2020-138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 发文字号:
  • 平美组办发(2020)4号

关于印发《平湖市全面推进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10-20 15:36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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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平湖市全面推进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平湖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平湖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9日

平湖市全面推进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关于“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覆盖,推动公共场所服务提升”的决策部署,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浙江省全面推进农村公共厕所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我爱我家 清洁家园”环境整治爱国卫生运动方案》《关于印发嘉兴市全面推进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公共厕所服务大提升,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将农村公共厕所服务大提升作为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基础工程、文明工程和民生工程,以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为基本要求,坚持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维、优化服务,加快补齐农村公厕服务短板,进一步提高“金平湖·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坚持科学布局、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数字引领、注重长效原则,大力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改造与管理服务提升,加快实现我市农村公厕布局科学、数量合理、质量提升、管理规范、服务优化、群众满意。2020年底,农村露天粪缸(池)、旱厕和简易棚厕全面清零,行政村规范化农村公厕全覆盖、公厕“所长制”全覆盖、厕所污水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建成省级星级公厕11座,其中省级示范性公厕2座,启动1座乡村驿站建设。到2022年底,建成省级星级公厕33座,其中省级示范性公厕6座,建成乡村驿站3座。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规划布局。抓好农村公厕情况排摸、整治清理和规划布点,将农村公厕建设改造与乡村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公共服务改善协同推进。

1.深入调查摸底。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村公厕数量、位置、实际需求等情况,了解公厕日常保洁、运行维护、农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完善相关档案信息,做到“一厕一档”。

2.全面清理整治。加快农村旱厕、露天粪坑和简易棚厕的清理整治,确保年底前实现全面清零。加强城郊、镇村结合部外来人口集中租住地日常管理,防止旱厕、简易棚厕问题反弹。

3.科学布局提升。按照行政村规范化农村公厕全覆盖的目标,制定农村公厕的建设、改造、提标计划安排。结合美丽乡村、村庄景区化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提高厕所建设密度和标准,有效提升村庄品位形象。

(二)加快提档升级。结合各地实际,按照《浙江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提升工作指南》要求,加快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提档升级。

1.强化配套建设。按照《浙江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标准,对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农村公厕及时进行增配。倡导使用环保新技术和智能设备,淘汰落后破损、影响使用的设备,稳步推进公厕设施设备更新调整。粪便污水必须接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无法纳管的应建设满足排放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

2.注重外观设计。结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加快农村公厕外形的设计改造,使之与村庄整体风貌、周边景观特色相协调。注重平湖本土特色风貌彰显,通过使用乡土材料工艺、注入地方人文元素等方式,使农村公厕成为 “金平湖·美丽乡村”的一道风景。

3.引领文明新风。发挥农村公厕文化展示、文明宣传作用,张贴积极向上的宣传标语,展示文明健康如厕文化。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设计公厕LOGO,符合实用美观、体现乡土文明的要求。规范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厕标识指引,做到“标志统一、指示清晰、体现特色、通俗易懂、便民好找”。

4.拓展服务功能。结合美丽乡村、3A级景区村庄建设打造,在美丽乡村精品线沿线主要节点设置乡村驿站,在高标准公厕基础上,增设接待区、休息区、购物区等,提供旅游咨询、运动休憩、物资补给、应急医疗以及免费停车、免费WIFI、免费充电、免费开水等服务,进一步拓展农村公厕的服务功能。

(三)完善管护机制。树立“拓展资源、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理念,积极创新农村公厕运维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公厕运维管理水平。

1.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引进专业公司和社会团体参与建设管理,提高农村公厕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强化农村公厕的日常运维和监督管理;积极探索个性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建设管理机制,创新推广企业冠名赞助等“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模式,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

2.推广公厕“所长”制度。积极推广农村公厕“所长制”做法,按照属地管理、包干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厕所长责任落实机制,完善“一牌一本”工作规范和定期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优秀农村公厕所长评选,进一步提升所长责任意识。

3.开展星级公厕创建。按照《浙江省农村公共厕所星级评定办法》要求,从建筑外观、室内装饰、给排水、厕位器具、标识标牌、环境保洁、粪污处理、管理服务等全方位提升农村公厕建设水平,确保新时代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实现省级星级公厕全覆盖,3A级景区村庄实现省级示范性公厕全覆盖。

4.创新智慧管理手段。加强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应用,探索推动农村公厕电子一张图,逐步实现寻厕一键搜索、精准导航。探索农村公厕显示蹲位数量和意见反馈等功能的大数据平台,完善公厕档案。探索实施“农村厕所开放联盟”,倡导村办公大楼、驻村企事业单位通过捐赠厕所、共享厕所、“认养”厕所等方式,向社会免费开放,缓解部分地区或特殊时段如厕难问题。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厕所文明的宣传引导,多措并举转变农民群众观念,共同营造文明如厕良好氛围。

1.加强部门协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大力宣传农村厕所革命的重大意义、使用管理知识等,教育引导村民了解、支持农村公厕服务提升改革,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支持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2.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各地农村公厕建设管理与服务提升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定期不定期开展“最美农村公厕”“星级农村公厕”评选活动。积极开展公厕文明公益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

3.开展文明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文明提升行动,改变歧视厕所、忽视厕所、厕所文化缺失的现象,引导农民群众养成爱护厕所设备、保持卫生好习惯,坚决抵制粗鄙丑陋如厕行为,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厕所文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公厕服务大提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调查摸底、计划编制、资金筹措、监督管理等工作。健全县级政府责任主体、镇街道管理主体、村级组织落实主体、农户游客受益主体、保洁员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农村公厕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激发群众参与农村公厕服务提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改革办(跑改办)要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增强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平稳有序开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充分利用国家“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农村公厕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对农村公厕建设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资金保障,日常管护纳入农村环境全域秀美分档管理资金统筹使用;创建成为星级公厕、示范性公厕、乡村驿站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和6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新建和改建农村公厕,按建安费审定价的50%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新建和改建并成功创建乡村驿站的按建安费审定价的60%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座。已享受新(改)建补助政策的,不再享受示范创建类补助。各镇街道要落实农村公厕建设改造任务,加快农村公厕提档升级。村级组织要把农村公厕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日常运维和监督检查。

(三)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的督查考核,将农村公厕服务提升纳入市对镇街道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全域秀美)重点任务清单和考评内容。紧密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加强对农村公厕服务提升的统筹指导、督促落实,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和反馈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全域秀美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公厕建设管理的指导和检查力度,确保提升行动按时保质有序完成。

附件:1.平湖市农村公厕建设目标任务

2.平湖市农村公厕管理服务规范

附件1

平湖市农村公厕建设目标任务

年 份

类型

年度任务数

2020年

星级

11

示范性

2

乡村驿站

1

2021年

星级

11

示范性

2

乡村驿站

1

2022年

星级

11

示范性

2

乡村驿站

1

合计

星级

33

示范性

6

乡村驿站

3

附件2

平湖市农村公厕管理服务规范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平湖市农村公厕(驿站)运行维护的通用要求、标识设置要求、管理要求、保洁要求和监督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平湖市农村公厕(驿站)、农村公共场所附属厕所的管理和服务。

二、通用要求

农村公厕(驿站)应按照“六净六无六有”(立面净、墙壁净、门窗净、地面净、设施净、隔板净,无异味、无垃圾、无杂物、无污迹、无积水、无蛛网,有水、有电、有标识、有保洁、有维护、有监管)的要求制定管理服务制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农村公厕主体建筑、内部设施、给排水、化粪池或贮粪池、无障碍设施、驿站内公益文化设施等各类硬件设施应保持完好,无破损和缺失问题,各项功能应符合使用要求。

农村公厕应免费开放。

三、标识标牌

(一)基本要求

农村公厕(驿站)图形符号及标识应统一颜色、尺寸、大小、规格、字样等。

(二)标识牌设置

应在外墙面醒目位置设置“公共厕所”字样及LOGO,无法设置“公共厕所”字样及LOGO的,可在外墙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图形符号。

应在公厕通道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管理牌,内容包括公厕名称、开放时间、保洁时间、管理单位,村级管理员、保洁员姓名,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

应在公厕外墙醒目位置设置夜间灯光指示标识。

应在公厕明显位置设置文明如厕提醒牌。

男、女厕标识应设置在门楣正上方处或门两侧。

坐厕位标识应设置在厕位门正上方处或门上的正上方。

无障碍设施标识应设置在无障碍间或者无障碍厕位门楣正上方或门上的正上方。

工具间标识应设置在工具间门楣上方或门上的正上方。

(三)指向牌的设置

应在距公厕20M-30M范围内设置指向牌。按照“多杆合一”要求,安装在周边交通标志杆、路灯杆上,安装位置应醒目。指示牌的内容应包括公共卫生间的图形符号、中英文符号。

(四)使用维护

公共卫生间(驿站)标识标牌应保持清洁,无破损、遮挡、残缺、锈迹、歪斜。

各类指向性标牌应保持指示方向准确。

四、设施要求

农村公厕设施配套按照《浙江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要求。

乡村驿站需设置接待区、休息区、购物区等服务空间并配备空调、新风系统,其中休息区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公厕厕位男女各不少于3个(不含站位),设置第三卫生间;提供免费网络、免费充电、免费饮用水设施及应急医疗等服务;配置智能化盥洗、水电设施,实行网络数字化智慧化管理。

农村公厕(驿站)水电设施宜采用环保节能材料,安装节水、节能器具,有条件的地方利用沼气、太阳能等绿色可再生新能源,推广利用中水回收设施。

五、管理要求

(一)开放时间

乡村驿站开放时间:7︰00~21︰00,有条件的逐步推行24小时开放。

独立型农村公厕开放时间:全天24小时开放。

农村公共设施附属型公厕开放时间:8︰00~17︰00。

(二)保洁时间

乡村驿站保洁时间为12小时,分为两班制,上午7:00~下午13︰00,下午14︰00~晚上21:00,其中13︰00~14︰00;17︰00~18︰00为保洁员换班休息时间。

独立型农村公厕保洁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农村公共设施附属型公厕保洁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人员配备

农村公厕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保洁员进行日常保洁。乡村驿站安排两班制专职保洁员,每班根据公共卫生间的实际情况安排不少于1名专职保洁员。

保洁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统一规范着装,佩证上岗、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保洁员应熟悉公共卫生间(驿站)设施设备的使用,做好日常维护及保养;发现设施设备破损的,应及时报修;发现破坏公厕设施设备行为时,应劝阻并及时报告;市民需要时,应向如厕市民介绍公共卫生间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每个行政村设置一名村级公厕管理员,负责巡查管理范围内的农村公厕保洁情况,并监督保洁员日常保洁质量及打卡情况,确保保洁员工作期间达到保洁次数要求,并针对随机的巡查结果填写巡查日志。

管理员针对保洁员工作遗漏问题进行提醒,并辅助相关部门进行各项检查工作。

每个乡村驿站设置一名驿站管理员,负责驿站旅游咨询、管理服务等工作。

(四)设施设备

1.硬件设施

农村公厕(驿站)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标识、标牌完好,无障碍设施及其他功能性设施完好安全,排水排污管道通畅。

农村公厕(驿站)所有供水和供电设施应正常启用,不得无故关闭公共卫生间内外照明和洗手池供水。

乡村驿站空调确保在气温28摄氏度以上或5摄氏度以下开启并保持室温恒定。

2.卫生用品

乡村驿站应设置自动出纸设施,免费提供手纸、洗手液、便民箱,免费提供干手器。

农村公厕视卫生间实际情况提供手纸、洗手液,视条件设置除臭设施。

3.保洁工具

农村公厕(驿站)应设置统一的工具架或者工具房,工具架摆放不得影响路人通行和卫生间整体美观。拖把、扫把、抹布晾晒时应置于工具架上,晾晒完后,应及时放回工具间。其它作业工具保洁作业完毕后,应统一放回工具间。工具间内工具应摆放整齐。

农村公厕(驿站)内部通道、洗手台不得放置拖把、水桶、抹布、扫把等作业工具和其他影响视觉观瞻及通行的物品。

(五)应急处置

公厕临时停电、停水、维修时,村级所长应及时通知保洁员并公告提示,正在维修中的设施应设有提示标志。

当遇到恶劣天气、停水停电、管道堵塞、人流量剧增等突发事件时,应做好人员提示工作,确保公共卫生间服务连续、正常;如公共卫生间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及时做好公告、解释工作。

六、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农村公厕(驿站)保证每个公厕每日保洁2次,即上午1次,下午1次。乡村驿站在保洁时段内,除去早晚各一次的全面保洁时间,其他时间段应进行巡回保洁,随脏随保。

公厕管理员农村公厕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乡村驿站每日巡查不少于1次。

农村公厕每周消毒杀菌不少于1次;乡村驿站每日消毒杀菌不少于1次。

(二)卫生要求

1.周边环境

农村公厕(驿站)周边环境应整洁有序,周边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不得吊挂物品,无卫生死角,不得晾晒衣物。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应在固定位置有序停放。

公厕入口道路、台阶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水、积雪、结冰或其他障碍物。

外墙面和屋顶应保持洁净,无积灰、污迹、渗漏、蛛网,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不得设置、安装或吊挂与公厕管理无关的物品。

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无垃圾、粪迹、污水,不得有恶臭、蝇蛆。化粪池、贮粪池不得满溢。

公共卫生间(驿站)不得乱接水管电线。

2.内部环境

管理间、工具房整洁有序。

地面应洁净,无垃圾、污迹、积水、杂物,垃圾桶适时清理。

门窗、墙面、天花板、隔断板洁净,无乱涂乱画,无吊挂杂物,无污迹、无积灰、无蛛网。

大、小便器内外洁净,无水锈、粪便、尿垢、污物,管道沟眼保持畅通。

3.设施设备

农村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皿、镜子、挂衣钩、冲水设备、拖把池保持完好、洁净。

乡村驿站各类保洁设施、除臭设备、空调、灯具及开关等设备应洁净、无积灰、污迹,使用标识应清晰、无污迹。洗手池无水渍、台面整洁无水渍、拖把池无污渍、搁物台无积灰、镜子完好无污渍水渍。驿站内地面、桌椅和设备干净整齐,书籍资料、设施设备按规定位置放置。

4.通风除臭

保持公厕门窗敞开、自然通风。

合理采用辅助除臭设备,乡村驿站应设置除臭设施,规范化农村公厕视条件喷洒除臭药品,不宜使用空气清新剂、卫生球、檀香等除臭方法。

下水道存水弯保持有水,化粪池定期检查清理,保持无溢满渗漏。

(三)作业要求

保洁作业时需在入口处设置提示牌。冲洗卫生间地面和雨雪冰冻天气时需设置防滑标志和铺设防滑垫,冲洗完毕后应拖干地面水渍,保持地面干燥。

清洁大小便洁具的拖把、抹布应专用,不得与清洁其他设施的拖把、抹布混用。

1.垃圾清理

厕所内垃圾及时清理,每日不少于一次。

厕位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清洗一次,乡村驿站厕位垃圾桶废弃物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农村公厕厕位垃圾桶废弃物清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

垃圾收集袋收运应保持扎口封闭。

2.便器保洁

便器、便斗应及时进行保洁作业,滞留粪便、尿液及时冲洗干净,坐便圈保持洁净干爽;混有易堵塞下水道杂物时清捡后方可冲洗。

尿碱、污垢一般用马桶刷和辅助清洁剂清理,每日不少于一次。

3.地面保洁

蹲台、地面、过道灯一般使用拧干的布拖把清理;严重污染(粪便、尿液等)时先用湿拖把清除污染物,再用拧干的拖把拖干。

拖把污染较重时,应及时清洗或更换,移动拖把应装桶避免二次污染。

4.其他保洁

盥洗台、镜面保洁应用拧干的抹布擦干净水迹、雾气和污物,抹布污染较重时应及时清洗或更换。

门窗、墙面、隔断板、标识牌保洁一般以干毛巾擦拭;污染较重时,可借助蜡、松香水等辅助物品清理。

电器保洁擦拭前应切断电源,电器、灯具应以干抹布及时清理表面灰尘、蛛网。

5.除虫作业

室内发现虫、蝇应及时采用环保低毒方式灭杀,扑杀虫、蝇后,及时清理表面污染。

(四)设施维护

农村公厕(驿站)维修人员接到维修报告后,应及时维修,保证公共卫生间的正常使用。

漏水、便器堵塞等故障应在2小时内修复;确实无法及时修复的,应向上级部门汇报。农村公厕在5个工作日内修复;乡村驿站在3个工作日内修复。

农村公厕(驿站)门、窗、标牌、无障碍设施等设施损坏应在24小时内修复;确实无法及时修复的,应向上级部门汇报。普通农村公厕在5个工作日内修复;乡村驿站在3个工作日内修复。

维修设施时,应有明显标识提示。卫生间停止使用,应张贴停用通知,明确停用时间、原因。

七、农村公厕(驿站)监督和意见收集

(一)日常监督

全面落实农村公厕“所长制”。

市级主管部门建立“五位一体”农村公厕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检查,镇街道是管理责任主体,村是公厕业主。

镇街道应按照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一次;村级强化宣传引导,文明如厕纳入村规民约,定期开展公厕管理村民满意度调查。

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投诉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处理,按规定向当事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二)意见收集

所有农村公厕(驿站)内应设有意见箱,以便收集如厕人员的意见建议,完善公共卫生间的设施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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