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25261507/2020-1449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新埭镇
- 成文日期:
- 2020-11-13
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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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决定委托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平湖市新埭镇综合管理队协管员7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定向安排到平湖市新埭镇综合管理队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平湖市户籍,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11月18日至2002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条件 五、工资福利 按照《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新埭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祥中路318号)。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平湖市新埭镇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形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20人(含20人)的,采用体能测试加面试的考试形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的,采用笔试加体能测试加面试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试且取得合格以上成绩。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单杠引体向上、跑步(1000米)、10米×4往返跑;女性:仰卧起坐、跑步(800米)、10米×4往返跑。 总成绩计算方式: 1.采用体能测试加面试考试形式的,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2.采用笔试加体能测试加面试考试形式的,先进行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入围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面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正式录用后,如产生同类别职位空缺情况的,可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是否在参加公开招聘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平委办发〔2018〕61号)相应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文文 0573-85150060 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潇俊 0573-85625025(党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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