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仓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0-12-16 11:13
  • 信息来源: 新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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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137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意见》(平政办发〔2018〕14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顺利开展,结合我镇实际,我镇起草了《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 12月25 日前书面反馈至新仓镇村镇建设管理办(逾期反馈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金天,联系方式:0573-85625595

新仓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布局,形成农田连片村庄集聚的土地保护新格局、生态宜居高效集约的农村土地利用空间结构,促进乡村振兴,助推新仓全面小康标杆镇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为基、保护优先。坚持把资源保护、生态优先放在突出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夯实粮食安全和农村农业发展基础。

(二)规划引领、节约集约。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为基础,加强多规融合和引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释放流量、实现减量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优化布局,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镇村主导、尊重民意。发挥镇村两级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统筹,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收益权,让农民共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成果。

(四)守住底线、示范引领。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充分发挥各村试点区示范引领作用,各村选择有潜力、有意愿、有条件的区域,先行试点探索,树立样板、示范带动。

(五)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尊重实际、尊重差异,因地制宜确定整治目标、整治方式、整治项目,科学合理安排整治计划,有序推进,杜绝形象工程。

三、主要内容

(一)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以多规融合为基础、合理有序开展一批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作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规划依据。

(二)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在优化耕地布局、增加耕地面积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

(三)开展建设用地整治。按照优化、集聚、减量的原则,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利用,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农民建房、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各项用地。

(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打通乡村断头路,实施防洪排涝工程,开展美丽河湖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农民饮用水达标提升专项行动。

(五)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深入实施“一村万树”行动,深入推进“三改一拆”,提升拆后土地利用,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开展“五气共治”,推进秸秆禁烧等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户厕改造、污水治理,提升乡容村貌。

(六)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对经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后项目区内土地实施土地流转,依托功能分区,培育各类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项目区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经营。

(七)推进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按照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原则,夯实村级民主自治管理,发挥村民自治、推动作用。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依法听取农民群众意见,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让广大农民愿意、农民满意。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仓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稳步推进全镇全域整治工作,打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仓经验、新仓样板。

(二)强化政策保障。

1、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以区块农户整体搬迁意愿和搬迁比例调查结果为依据,区块整体搬迁意愿率强烈、调查整体搬迁比例达到实施方案相关比例要求并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将该区块纳入项目拆旧区。

2、对纳入项目拆旧区的农户搬迁给予政策奖励,按照主体建筑合法面积400元∕平方米、生产用房合法面积1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搬迁奖励,违法面积不予奖励。此外,对项目启动后第一年实施搬迁(以房屋搬迁腾空为准)的农户再每户奖励2万元,对第二年实施搬迁(以房屋搬迁腾空为准)的农户再每户奖励1万元,两年内未实施搬迁的农户不予奖励。

3、项目拆旧区符合建房条件的搬迁农户选择自建房的,依据《关于印发新仓镇有序推进农民住房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审批。项目拆旧区农户选择公寓房的,依据《新仓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仓镇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仓政〔2019〕182号)予以置换。

4、项目拆旧区农户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如涉及危房的,另按照现行危旧房改造政策规定予以补助。

(三)强化项目考核。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全镇中心工作,列入镇对村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提高考核分值权重,注重考核结果应用。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政府网站、移动平台等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征集结果公示


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5日,我单位将《新仓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草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新仓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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