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已于5月1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现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示期限
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6月10日。
二、意见采纳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