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第三届平湖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 发布时间: 2020-07-0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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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启动了第三届平湖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以在广大群众中积极培育选树道德典型,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金平湖”新崛起提供更加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道德模范是一座城市的精神坐标,体现着城市的厚度和高度。此次道德模范评选面向全市社会各界,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2人,共评选表彰10人。未当选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也将授予“平湖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

此次道德模范评选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评选的道德模范要求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无违法违纪记录”。凡是符合评选标准、在本市工作生活的18周岁以上公民(群体)均可推荐,每个公民(群体)只参加一个类别的奖项评选;往届各级道德模范提名奖、中国好人、浙江好人、嘉兴好人、平湖好人等可优先推荐。

为确保推荐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此次评选还将进行公示投票,由评选委员会对推荐人选参评资格进行审查,并征求纪委、监委、法院、政法委、公安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本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员名单。候选人事迹还将在新闻媒体刊播,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网络投票。(如果你有身边的道德模范推选,请扫右边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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