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41033213/2020-1881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市服务业发展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8-31
  • 发文字号:
  • 平发改价〔2020〕13号

关于调整平湖枫叶国际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 发布时间: 2020-08-31 17:11
  •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市服务业发展局)
  • 浏览次数:

平湖枫叶国际学校:

你单位《申请重新核准学宿费的情况说明》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6〕84号)文件精神,在前期论证、调研、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经研究学费调整如下:

1、平湖市枫叶国际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表)

级别

单位

基准收费标准

学费

住宿费

小学

元/年·生

38800

4000

初中

元/年·生

42800

4000

学校可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允许上浮20%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向学生收取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代管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原则,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不得赢利。 

2、收费标准执行时间:上述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请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工作。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平湖市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