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592/2021-2025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文旅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发文字号:
  • 平文旅〔2021〕70号

关于开展2021年平湖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10-15 09:38
  • 信息来源: 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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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根据2021年“健康浙江”考核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指标数据要求,现将2021年平湖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国民体质监测是指一个地区根据国家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条例和样本采集规定,依据《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的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给出被测试者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类指标的综合体质评价,以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的等级来判断体质状况,并将通过合格等级以上的人数与被测试者的总人数之比以百分率来表示合格率,优秀的人数与被测试者的总人数之比以百分率来表示优秀率。

二、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监测对象为3~69周岁的浙江省公民(不含7~19周岁人群),分为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3个年龄段。

监测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发育健全,无先天、遗传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瘫痪、聋哑、痴呆、精神异常、发育迟缓等),以及急、慢性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等),具有生活自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接受能力,具有基本的运动能力。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根据居住地属性,幼儿划分为城乡两类,即城镇幼儿和乡村幼儿。依据年龄(1岁组)、性别(男女)进行划分,共计16个类别600人。

城镇幼儿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的幼儿,农村幼儿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农村一年及以上的幼儿。

2.成年人。根据居住地属性和工作类型,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依据年龄(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性别(男女)进行划分,共计48个类别1560人。

农民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农村一年及以上、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工作的人员;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在城镇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在城镇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根据居住地属性,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类人群。依据年龄(5岁组)、性别(男女)进行划分,共计8个类别240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的老年人,农村老年人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农村一年及以上的老年人。

4.样本量

根据健康浙江考核国民体质测试样本量要求,我市总样本量为2400人,具体监测样本量分配见附件2。

(三)抽样原则

抽样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监测抽样点要求能满足抽样要求(人数、年龄、性别、城乡等要素)和工作连贯性。

三、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为国民体质检测和问卷调查。国民体质检测指标见表1。问卷调查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体育锻炼行为习惯、健身场地、健身指导、参与体育组织、体育消费等信息,见2021年浙江省国民体质监测登录书(附件3)。登录书由个人手机登录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公众号填写并上传至国民体质测试软件,或填写纸质登录书并录入国民体质测试软件。

表1  国民体质检测指标


测试指标

幼儿

(3-6岁)

成年人

(20-39岁)

成年人

(40-59岁)

老年人

(60-69岁)

身体形态

身高

体重

身体机能

肺活量


台阶试验



身体素质

立定跳远




网球掷远




坐位体前屈

10米折返跑




走平衡木




双脚连续跳




握力


纵跳




俯卧撑




一分钟仰卧起坐




闭眼单脚站立


选择反应时


注:●表示该年龄组测试此项目

四、监测经费

各镇街道由当地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其他由市文旅局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实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五、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六、数据采集

(一)组建监测队

我市组建1支监测队,至少拥有12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至少3名女性),包括队长、测试人员、检验人员、数据登录书填写人员、专业医务人员等。

(二)测试时间

2021年9月~11月。

(三)数据上报

通过软件录入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和问卷调查内容,并上传至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官网,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相关学校协调并落实受测试人员、测试场地,落实现场医疗保障和防疫人员,落实志愿者维护现场测试秩序,协助做好本次测试工作。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受测试人员需配合做好测温、“健康码、行程码”核检、佩戴口罩等工作。拟参加测试人员测试前14天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应安排其他同志参加。

(三)加强宣传,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附件:1.2021年平湖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安排表

2.2021年平湖市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配表

3.2021年浙江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登录书

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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