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73124419/2021-2041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曹桥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曹桥街道关于高质量推进新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意见(2020-2022年)(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以产业融合为引领、绿色生态为导向、数字技术为依托的新型农业,结合曹桥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依据

《平湖市高质量推进新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意见(2020-2022 年)(2021年修订)》(平政发[2021]21号)

三、起草说明

2020年12月25日,街道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该文件并要求进一步修改。

2021年8月27日,文件由曹桥街道法治室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认为该文件草案制定主体、制定权限或者送审稿主要内容合法,制定文件适用依据正确。

2021年8月25日街道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文件。

2021年10月25日起,《平湖市高质量推进新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意见(2020-2022 年)(2021修订)》(征求意见稿)通过中国*平湖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示结束,收到意见建议0条。

2021年11月3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

四、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发展平台。

二是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主要包括稳定粮食基础产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创建农业品牌。支持发展粮食全产业链,鼓励农旅融合发展,新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农业品牌创建。

三是发展数字农业,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主要包括培育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基地、支持产学研合作。

四是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提升农业经营水平。主要包括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支持农产品营销、支持农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创建产业化联合。

五是拓宽经营性收入渠道,推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主要包括推进低收入农户产业增收、建立低收入农户帮扶机制。

六是附则。重点对政策意见作补充说明,提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以及政策的生效时间等内容。

补助对象为符合文件要求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规模大户、低收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五、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政策补助起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自2021年5月20日(平政发〔2021〕21号文件是此日期起施行的)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曹桥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59613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