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525/2021-2047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25
平湖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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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兴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起草了《平湖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平湖市教育局组织党政办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516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17:00。 《平湖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起草情况说明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基本情况 (一)“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平湖在新的起点上勇当共同富裕新崛起典范的关键五年。是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自觉行动,是加快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的有力举措,是发展之需、兴市之需、民生之需。 (二)《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兴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都已经发布,《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已经发布,编制全市教育领域规划条件也已经成熟。 二、文件起草程序说明 2020年,我局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编制平湖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并组织编制单位开展现场调研、单位走访等前期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1年6月,我局下发《平湖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教育系统内部意见。 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22日,我局将《平湖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我局下发《平湖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各部门意见。 拟于2021年12月中下旬组织召开平湖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评审会,召集单位和专家开展规划专项评审,并形成专家组意见。 拟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召开平湖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风险评估评审会。 经本单位法制科进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文件制定依据 1.《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嘉兴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3.《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四、规划期限说明 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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